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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兩岸均有責任維護東海與南海主權

http://www.CRNTT.com   2012-10-06 00:47:03  


 
  本人長期主張,兩岸均為中國的一部分。“中國”不單指“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是兩者之和。為了避免文字的爭議,本人主張以“整個中國”來補正“一個中國”應有的涵義。目前所稱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在中國的歷史上來看,在兩岸分治期間,都僅是個政府的名稱而已,即“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兩岸不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而是兩個憲政政府之間的關係。

  兩岸目前處於分治狀態,所謂分治,指兩岸分別隸屬不同的治權政府,各自有相異的治理體系。這與一般國家間主權與治權均互不隸屬不同,由於兩岸的“憲法”均沒有主張與對方為獨立,而且彼此“憲法”的涵蓋範圍均包括對方,因此,兩岸在主權的宣示上是重疊的。

  如果將主權視為所有權,治權視為管理權,那麼一般人將更能理解兩岸關係的本質。領土是祖先遺留下來的,就好像歷史文物是民族的遺產一樣。舉例來說,兩岸故宮博物院文物的所有權是兩岸所有人民所共有,亦即其所有權為兩岸所共有,但是目前台北故宮與北京故宮各自對其現在所擁有的文物享有管理權。基於所轄文物均是中華民族的寶藏,兩岸政府有責任維護,也有必要交換資訊、經驗,以使文物亦能發揮其更大的功能。

  位於東海的釣魚台列嶼以及南海的群島,其地位相同於故宮的文物,均是兩岸中國人的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兩岸全體人民,但是釣魚台、東沙群島,以及南沙的太平島和中洲礁是由台北方面所管轄,而東海其他經濟海域,以及南沙、中沙、西沙等三沙目前則是由北京政府所負責管轄。

  兩岸均有責任維護東海與南海的主權,台北方面也有責任維護釣魚台列嶼與南海現有管轄各島嶼的管理權。維護主權是兩岸共有的責任,因此,其中一方在管理權的行使有困難,甚而會危及主權時,另一方當然有義務提供協助,以共同維護主權的完整,站在兩岸有責任的立場。這是我認為兩岸在面對東海與南海時應有的態度與立場。

  北京對於釣魚台列嶼是中國固有領土的主張一定有其法理依據,以下僅就台北方面的理由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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