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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的豪賭 | |
http://www.CRNTT.com 2013-03-11 12:10:32 |
從當時的背景來看,這份協定與朝韓兩國任何一方都無法徹底以一己之力實現朝鮮半島完全統一,以及被拖入戰爭的中美兩國已付出巨大的代價有直接關係。因而借助簽署“停戰協定”以避免更進一步地損失,是符合四方的利益的。但這一協定卻存在著相當程度的漏洞。 第一,協定其主要解決的是中朝雙方在與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軍事對抗問題,因而在簽署時,韓國的缺席為未來“停戰協議”的具體執行留下爭議。首爾多次以並未在“停戰協定”上簽字為由,持續採取對北邊的強硬立場,且也因而更自由地參與美軍的軍事演習,這都讓平壤判定是韓國背棄了“停戰”的精神,從而導致雙方缺乏互信。 第二,協定簽署的其他兩方並未能持續成為執行者。儘管國際社會始終認為中美兩國從未離開其對朝鮮半島的關注,但不可否認的就是自1953年完成“停戰協定”簽署之後,這兩個大國(聯合國就更為乏力)並沒有持續成為協定的執行者,甚至是監督者。對於中美兩國而言,朝鮮半島在完成“停戰”後相當長的時間內並非其對外戰略的首要重心。 中國在穩定北方後,逐漸將其精力轉向內部的經濟發展,甚至是南方的領土與主權議題。而美國則不斷地在亞太地區拓展超越朝鮮半島的更大的戰略視野。這就導致當韓國屢屢以沒有簽字為由而刺激朝鮮時,缺乏一個外圍的監管機制將朝韓雙方框在“停戰協定”的架構之中。 第三,協定的裁量權間接淪為平壤的策略工具,且屢試不爽。前一點說到由於協定簽署的其他兩方都沒有持續地成為協定的執行者,因而從協定簽署的法理來看,朝鮮就間接成為主導這份協定的唯一一方。這個間接獲得的裁量權讓平壤在中美兩個大國之間找到了平衡的縫隙,既以中朝友誼與共同簽署的名義頻頻向北京尋求援助,又以對協定自由裁量的態度威脅美國,以間接起到保證其安全的效用。從1953年至2009年平壤宣布不受“停戰協定”約束之間的半個多世紀,這一策略基本成為朝鮮發揮其“巧實力”的主要表現。 不承認“停戰協議”意在何方? 2009年5月,朝方因韓國正式加入“防擴散安全倡議”,把朝鮮半島局勢“拖入了戰爭狀態為由,宣布朝鮮將不再受停戰協定的約束。在停戰協定失去效力,朝鮮半島即將重新回到戰爭狀態的情況下,朝鮮軍隊將採取相應的軍事行動。也就是說從法理上講,自2009年5月起,”停戰協議“已失去了真正的執行者。但有意思的就是,平壤在當時巧妙地以”不受約束“為名而避免讓”協定“全盤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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