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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庭能繞開中國強制仲裁南海爭端?

http://www.CRNTT.com   2013-03-27 09:39:58  


 
相關鏈接:國際法庭因中方拒絕回應欲強行仲裁南海爭端

  環球時報 2013-03-26 04:08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菲律賓單方面將南海爭端提交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的舉動出現新的進展。菲律賓外交部3月25日宣稱,由於中國拒絕回應菲律賓提交的仲裁,ITLOS現任庭長柳井俊二上周已經任命波蘭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代表中國出席法庭關於該爭議的仲裁。同時,德國籍法官、前ITLOS庭長呂迪格沃爾夫魯姆被任命為仲裁法庭成員。接下來30天內,柳井俊二將提名仲裁團剩餘的3個席位。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一旦國際仲裁法庭組成五方仲裁團,法庭將開始聽取雙方的論據,並根據國際法判斷哪一方的主張更合理。“中國接下來如何應對比較為難”,中國學者邢廣梅25日告訴《環球時報》記者。

  “菲律賓在國際海洋法法庭狀告中國案取得巨大進展”,菲律賓GMA新聞網報道稱,菲外交部發言人赫爾南德斯25日在記者會上說,應菲律賓的要求,柳井俊二已任命帕夫拉克為中國方面仲裁代表。下一步,在收到菲律賓方面提出的書面申請後,ITLOS將提名仲裁團剩餘的3個席位。報道稱,如無異議,仲裁團最後3個席位應從當事國菲律賓和中國以外的國家公民中選出。

  菲律賓Rappler新聞網稱,帕夫拉克和沃爾夫魯姆都是國際海洋法法庭高級法官,其中沃爾夫魯姆1996年10月起擔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2005年至2008年曾任庭長,也是菲律賓1月22日提交的仲裁聲明中主動指定的仲裁員。菲律賓《太陽星報》25日介紹稱,帕夫拉克2005年開始擔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他擁有華沙大學的法律博士學位,曾任波蘭駐聯合國代表、波蘭總統顧問、華沙大學國際關係和國際法教授。

  國際海洋法法庭總部設在德國漢堡,1996年10月成立。2011年10月,柳井俊二出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任期3年,也是首個出任這一職位的日本人。他的出任曾引起中韓等同日本有海洋領土爭端國家的集體擔憂。今年1月,菲律賓開始叫囂在國際海洋法法庭上反對中國在南海的“九段線”主張,並於21日提出仲裁申請,還要求中國配合。2月19日,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馬克卿約見菲律賓外交部官員,將菲律賓方面就中菲南海爭議提請國際仲裁的通知予以退回。而菲律賓外交部則強調,無論中國是否參與,菲律賓依然會敦促國際海洋法法庭組建五方仲裁團。

  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法律研究室主任邢廣梅26日對《環球時報》表示,5人仲裁小組是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第286條規定成立的。該條賦予爭端任何一方將有關爭議事項提交“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或法庭的權利,接下來的強制程序意味著,不管爭端另一方是否同意,針對該事項的仲裁法庭都會成立。法庭成立後,不管另一方是否參與,法庭都會做出對雙方有約束力的仲裁結果。

  據邢廣梅介紹,5人仲裁小組是仲裁法庭的主要構成部分,菲方已指定1名頗有經驗的德國籍仲裁員,中方此前表明立場,認定菲此次行為在事實和程序上不具備法理依據,所以放棄指定,於是出現由國際海洋法庭指定中方仲裁員的局面。仲裁小組的另外3人應由爭端雙方協議名單,如果中方繼續放棄,這3人也將由聯合國指派。

  邢廣梅認為,靠外界指點,菲律賓在此次法律行動上展現了利用國際遊戲規則的一定水準,中國應對起來比較為難。接下來,國際海洋法法庭在初步仲裁階段將首先確認法庭是否對此案具有管轄權,邢廣梅說,如果該法庭能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從法理上理應做出對此案不具備管轄權的結論,並不受理菲律賓提交的仲裁。《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5部分第3節第298條規定,如果當事方之間的爭端涉及到大陸或島嶼主權,則不應該接受強制仲裁。【環球時報駐德國特約記者 青木 環球時報記者 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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