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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長避短推動中國經濟向低碳轉型

http://www.CRNTT.com   2013-04-22 08:26:08  


 
  文章認為,碳排放權交易是一種對未來行為結果的約束,而碳稅是對未來行為的約束。因而,在政策實踐中,可以統籌碳排放權交易和碳稅的機制設計,採用混合模式揚長避短,達到應對氣候變化,減少碳排放的目的。

  短期來看,國際上還沒有統一碳稅,中國如果實施高稅率必然會對國內的高耗能產業以及出口產品競爭力造成很大的影響,因此中國可以實施較低的稅率,並將這部分稅收收入用於技術研發和產業補貼。這樣既可以避免國際碳關稅壓力,又不會因為碳稅的徵收而對經濟造成太大的影響。另一方面,加強國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研究和建設,推動中國本土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展。

  長期來看,通過對碳稅政策的研究,以及對其他基本開始實施碳稅政策的國家具體實踐的觀察,我們對不同稅率對不同行業的影響會漸漸有所了解,到那時再出台並實施具有減排效力的碳稅政策想來就不會對經濟造成太大影響。同時,碳排放權交易機制也將趨於完善,實現兩種減排機制的有機結合,既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又加強政府的稅收調節,可以努力實現循環發展、綠色發展、低碳發展的目標。

  文章最後說,鑒於國內的資源稅改革尚未全面推行,為了給碳稅開征留下一定的過渡期,大的稅制改革不能過於密集,有關的碳減排政策也需根據國際氣候變化談判的需要適時擇機出台,有關碳稅制度建設的研究還有待繼續深化。因此,在具體步驟上,中國可在燃油稅費改革、資源稅改革試點的基礎上,通過不斷完善與其他相關稅種的關係,在“十二五”後期或“十三五”初期擇機開征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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