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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觀李天一案你需要知道的五件事 | |
http://www.CRNTT.com 2013-08-28 10:28:14 |
什麼才是法律意義上的輪奸? 法理:法律意義上的輪奸,是兩個以上男子基於共同強姦的故意,在相隔短暫的時間內,先後輪流強姦同一女性 輪奸,又稱為集體強姦,是指二人以上違背受害者意願,強行發生的性行為。在法律意義上,輪奸是共同犯罪的一種形式,一般是指兩個以上男子基於共同強姦的故意,在相隔短暫的時間內,先後輪流強姦同一婦女(幼女)。構成輪奸以二人以上具有輪奸的故意為前提(包括事先經過預謀和臨時起意)。如果兩個人先後強姦同一婦女(幼女),但主觀上沒有共同強姦的故意,或二人預謀強姦同一婦女(幼女),但分別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獨自進行,都不能認為是輪奸。另外,輪奸應是兩個以上直接的實行犯(正犯),一幫助一實行,不能算輪奸,而只是一般的共犯。 量刑:據《刑法》第236條,強姦婦女、奸淫幼女,有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根據《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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