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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虎難下提“倒閣”,蘇貞昌將弄巧反拙 | |
http://www.CRNTT.com 2013-10-10 08:45:15 |
其實,蘇貞昌此時推出“倒閣案”,這是騎虎難下。曾記否?九月三十日蘇貞昌召開國際記者會時,聲稱馬英九必須立即辭職,下台負責,否則民進黨就將在兩個星期內提出包括“倒閣”、彈劾、罷免等系列行動。但是,後來事態的發展,卻是馬英九和江宜樺都主動向王金平伸出橄欖枝,“九月政爭”有機會緩和下來,這就讓唯恐天下不亂的民進黨頓覺“無癮”,眼看要分化瓦解國民黨的機會即將流失,因而必須趕忙實施其“憲政行動”,否則將難以取信於政壇。但“罷免”的門檻極高,不要說要將之付諸“公投”,不可能通過,因為有此前的三次六題“公投”都遭到否決的前例,就算是提出“罷免案”,也無法在“立法院”成案,因而只能將“倒閣”。因為“倒閣”門檻相對較低。其如意算盤是,一旦“倒閣”成功,馬英九就必須宣佈解掉“立法院”,就將按將重選“立委”;而在目前的氣氛下重選,國民黨將會丟失議席,民進黨或可獲取過半議席,並躍為第一大黨。這樣民進黨就可在“立法院”內為所欲為,阻擋馬政府的一切議案,並強推民進黨自己價值觀的法案。 而按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出“倒閣案”必須由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在“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立法院”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如過半數的全體“立委”贊成,“行政院長”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且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若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不信任案”通過後十日內,“總統”經諮詢“立法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並於六十日內舉行“立委”選舉,重新起計算“立委”任期。 本屆“立法院”共有一百一十二席“立委”。三分之一就是三十八人,二分之一則是五十六人。因此,民進黨團如欲提出“倒閣案”,首要條件就是必須要有三十八名“立法”提出連署。即使是能夠湊足三十八名“立委”連署而成案,在付諸表決時也必須獲得五十六“立委”投贊成票,才能通過。而民進黨如今只有四十名“立委”,加上台聯黨三人也只是四十三人,親民黨二人,去年參加了民進黨的“倒閣”,失敗之後是否還會有今次?尚未得知,但即使再次參加,也只不過是四十五票而已,距離五十六票票尚遠。無黨籍三人,基本上支持國民黨,絕不會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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