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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兩岸政治定位之反對分離

http://www.CRNTT.com   2014-02-19 00:15:27  


 
  隨著台灣的民主化,“正名制憲”的聲音曾經激起過一些人的激情,有人上街頭,但是絕大多數政治人物選擇走進體制內。一方面否認“中華民國”,一方面卻又要當“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或做官,這種矛盾性使得“分離式台獨者”很快就放棄了要正名制憲的主張。

  “正名制憲”不行,就改為“借殼上市”。分離者既然無法爭取到“分離式的獨立”,乾脆就轉以魯迅小說中小人物阿Q的“精神勝利法”為榜樣,宣佈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的國家”,只是礙於國際情勢,暫時同意國號為“中華民國”。然後再加一條但書:任何企圖改變這個現狀都必須經過台灣人民的同意。換言之,這些台獨者將“公投”從以前“攻擊式的工具”換為“防禦式的工具”。至於台灣是否已經“獨立”,也是他們說了就算。這就是1999年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精神。

  這種自我詮釋性的“口頭獨立”,除了騙騙台灣選民,其實在國際法與國際政治上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在與中國大陸互動時,口頭式的獨立不僅無法得到對方的理解,也限制了自己在兩岸關係上的選擇空間。2012年民進黨堅持不承認“九二共識”而遭致落敗,即是明證。

      從“分離式台獨”到“分離式獨台”

  “分離式的獨立”者於是又想到一些方法,從“借殼上市”轉為“登堂入室”,他們從“台獨”轉向“獨台”(“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他們考慮接受“中華民國”這個國號與“憲法”,但是用“國民主權”的原則來處理自己的“國家定位”,即“中華民國”的“主權”僅屬於國民全體。陳明通教授就是這種觀點的倡議者,在他的眼中,經由台灣的全面民主化,“中華民國”已經走上了第二共和,其“主權”範圍也已經改變,不再是領土的全中國,而是“國民主權”的台澎金馬。

  謝長廷是另外一個代表,他主張可以將兩岸關係定位在“憲法”與“憲法”的關係,以“憲法各表”來處理兩岸關係,但是謝長廷的“憲法各表”有一個核心的概念,即兩岸的“主權是互不隸屬”。

  陳明通與謝長廷都是主張站在“中華民國”的基礎上與大陸相互定位,但是他們似乎忽視了兩個重要的現實。第一、兩岸關係是中國內戰的歷史遺物,雙方關係的正常化必須由雙方共同來解決,台灣如何詮釋“憲法”與“國家”的關係,是台灣內部的事,或者說是“憲法”學者的事,但是如果雙方不能取得共識,兩岸關係就不可能正常化。第二、北京在意的並不是台灣的“國名”是否叫“中華民國”,而是兩岸的主權是否可以分割,是否互不隸屬。北京主張兩岸關係發展必須符合“一中原則”或“一中框架”的表述,在我看來,其實就是指兩岸主權不可分割之意。

  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不容許分離主義,國際法又明文主張其它國家不應干預或破壞他國主權領土完整,分離運動如果過於肆虐,經常與社會動亂或流血劃上等號。包括“台獨”與“獨台”在內的“分離式獨立”鼓吹者忘了一個國際政治中的經驗法則,除非當事者願意以和平或民主方式處理雙方面的分離關係,否則暴力往往是必須採取的行動,鼓吹者必須有“先破再立”的準備。

  台灣的分離運動者從來沒有“先破再立”的心理準備,他們都是以嘉年華會式的方式來推動分離,集會遊行時間到了,就解散回家看電視。他們努力在找“獨立的法理理由”,尋求外國的支持,期望中國大陸的崩潰可以幫助台灣從整個中國中分離。他們也設法引入“分離史觀”的歷史教科書,來達到從心理上去中國化的目的。這些分離主義者,他們不願意為“分離”留一滴血,有的還在大陸做生意賺錢,如此的“分離式獨立”其結果只是一場騙局,只是為了得到政權的便宜工具而已。

  歷史的悲劇在於不尋求理性的解決問題,卻利用人民的感情而進行集體的逃避或欺騙。李登輝就是這樣的人物,表面上他要帶台灣人民“出埃及”,尋找新的樂土。在我來看,李登輝做了一些對台灣極為不道德的事情,他不僅開啟了台灣的黑金政治,採用了杜正勝的同心圓史觀,進行了“分離史觀”的去中國化教育,更讓台灣的民主化踏著族群分裂與去中國化的分離道路上前進。在他的主導下,台灣人民對大陸的認同在1994年起出現逆轉,從此愈來愈遠。

  從李登輝開始,歷經陳水扁,台灣的年輕一代接受的是“一邊一史”的分離史觀教育。在現實政治上,台灣無法脫離整個中國,但是在歷史教育上,台灣已經開始與整個中國開始分離,各有各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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