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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地震局”是不是個好建議?

http://www.CRNTT.com   2014-03-05 12:07:05  


 
  可合肥地震局就規定“蓋住宅樓不做防震安全評價將被高額處罰”,這樣的地震局擴權行為普遍存在。而擴權是由利益驅動的,老地震專家汪成民說:“我們叫求簽,排著隊,等待地震部門蓋章收錢”。

  “安評”中存在赤裸裸的利益輸送

  汶川地震後,一家名為“四川賽思特科技”的公司引起人們注意,因為這家公司就在四川地震局辦公樓內辦公,其法人代表是四川地震局工作人員。這家公司具有安評資質,等於是地震局的人自己辦了一家安評企業。可這不就是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嗎?

  這樣的利益輸送絕非個例。有媒體曾報道,陝西漢中地震局局長程康辦了一家漢中市安泰防震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程康利用市地震局的執法手段,擴大安全評價範圍,只收費不服務或很少服務;利用地震安全評價,迫使建設單位到安泰公司交費。

  ■ 地震局的主要職能可以歸並,沒必要專設一個地震局

  地震局的主要職能完全可以由地質局擔任

  科技網站“果殼網”上,一位專業人士反對“撤銷地震局”,他貼了很多照片,說你看地震局幹了這個幹了那個,但這些照片反映的主要是野外地質勘測工作。問題在於,這些工作地質局不能幹嗎?

  細心的人可能會發現,每次大地震後,中國地質調查局都會有所動作,甚至比中國地震局都要積極。比如512汶川大地震後,5月18號中國地質局就“初步監測和評價認定汶川地震原因”,並“對災情進行會診初步形成三個結論”。414玉樹地震後,4月16號中國地質局就緊急召開青海玉樹抗震救災專家會商會,就地震地質背景、次生地質災害狀況、災後重建及中長期地震地質工作等發表意見和建議。並表示中國地質局將“做好抗震救災工作”、還要“重點調查地震烈度、活動斷層等情況,編制震區地質構造圖”。中國地質局做的這些事情,很難和中國地震局的職能明顯區分。

  中國地質局依靠的單位有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中國地質科學院,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所、地質力學所等,完全具備地震研究、勘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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