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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因工期慢取消中石油合同?

http://www.CRNTT.com   2014-05-04 10:27:38  


伊朗的回購合同讓許多外國油企都叫苦不迭
 
  最根本原因在於伊朗要求外國石油公司簽回購合同,這種合同太嚴苛,要獲得回報很難

  究其原因,在於中石油和伊朗簽訂的是一種叫“回購合同”的服務條款,這也是伊朗和外國石油公司簽訂項目合同的統一格式。包括這次取消合同的項目在內,中國油企在伊工程幾乎都是這種合同模式。這種模式中,中國企業得先墊付著所有的開發成本,並且要滿足伊朗方面的要求,在油田產油之後,伊朗方面會按照比例給中國企業售油分成作為還款和報酬。中國企業是沒有作業權的,更不要說擁有油田了。並且,倘若產油量達不到設計要求,又或者油價很低,那麼就可能完全沒有收益。有人就把這比作是房屋裝修合同,油企為伊朗方面墊錢把房子給裝好,然後交出鑰匙讓伊朗石油公司入門住,自己的裝修款則要等住戶賺錢了才能慢慢拿到。因此,就算在中國國內是好油田,在這種嚴苛的合同下也就不是了,得有極大的產油量才能讓中國企業有回報。

  難在於執行合同的環境很差,於內:在伊朗國內門檻眾多、障礙重重

  伴隨著回購合同的,是一種叫作“當地化”的條件。這個很好理解,就是雇傭本地人、利用本地資源。“當地化”要求外國企業使用伊朗當地設備、材料及服務占51%以上工作量。倘若完成不了,就會被罰款。“當地化”意味著程序繁瑣,成本往往不受控制,然而倘若超出合同中的成本上限,那部分也是外國公司自己負責的。

  含糊不清、標準混亂也是個大問題。這些“當地化”為主的條款又往往只是一句話,到底怎麼去解釋和執行就有很強的隨意性了。中國駐伊朗大使館商務參贊處的一篇文章就提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各層級規範相對分散,有些規範性文件不透明,地方產業政策“朝令夕改”很不穩定,由此使得外國投資者在進入伊朗某一產業領域時戰戰兢兢,應對各類不可預見法律風險的成本也隨之增加。

  因此,項目執行起來很困難,成本難以控制,偏偏伊朗方面對工程量等問題還有規定,就愈發地苛刻了。

  於外:在國際制裁下,無論錢還是設備、技術都很難弄到伊朗去

  制裁對中國企業的打擊也很大,儘管很多國產的設備可以被運到伊朗去,但是一些關鍵的地方還是需要西方的技術和設備,並且就連一些中國設備製造商也因為要開拓美國市場而進行了割舍。資金也有問題,根據中石油的員工分析認為,“伊朗境內外美元、歐元這兩大貨幣資金流轉通道已基本上被卡死,特別是中國石油旗下的昆侖銀行被列入制裁名單後,中國石油在伊項目的資金流轉將成為最大難題。在現有環境下,美元、歐元即使能夠找出新的伊朗境內外資金流轉路徑,也是風險極高,一旦資金被歐美敏感的金融監管機構截獲,後果不堪設想。”(王家興、葛海明 《新一輪經濟制裁下伊朗回購合同商務運作風險及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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