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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小學生被擊斃:警方該如何用槍

http://www.CRNTT.com   2014-06-13 11:41:02  


 
  但“最小動用武力”的原則不能因為時局的變化而改變

  早在警察隊伍建立之初,最小動用武力原則就隨之誕生,這是警察和軍人的最大區別。1829年,英國內政大臣、世界現代警察之父羅伯特·比爾創立了世界上第一支制服警察隊伍,並立下了著名的《比爾準則九條》,其中的第6條規定:“警察在確保遵守法律或恢復秩序的過程中,只有當進行勸說、忠告和警告都不足以獲取警察的目標時,才可以動用武力;警察在獲取目標時在一些必要的場合可以動用武力,但應把武力限制在最低限度。”

  時至今日,“最小動用武力論”仍然為世界廣泛接受,英美法系國家對警察武力行為的要求是“在當時的情境之中是合理的”、“所必需的最小的強制力”,大陸法系國家則要求警察武力行為要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則,這都是最小動用武力原則的不同表述方式。

  是不是“最小動用武力”,只和當時的具體情境有關,這種情境,既有來自法律方面的判斷,也有警察個人的專業判斷,這兩種判斷都不應該被時局左右,只能是緊急情況下別無選擇的行為,與此同時,也需要承擔裁量錯誤所帶來的風險與責任。

  結語:因“大膽用槍”而導致亂開槍,和因“慎用槍支”而導致在該用槍時不敢用槍,同樣錯誤,並且更可怕。

  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4-06-13 第28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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