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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論壇:統合論與兩岸和平發展

http://www.CRNTT.com   2014-08-09 00:08:16  


趙春山
 
         趙春山:兩岸都要正視現實  找出可以遵循的遊戲規則

  謝謝宗海。剛剛宗海提到的一些課題,亞中也在做研究,包括認同問題。認同問題非常重要,其實亞中最近幾年來,曾花了很多時間,研究這個問題。除此之外,亞中也很重視兩岸“憲法”的研究,提出“一中三憲”的概念。先談兩憲的問題,台灣目前實施的是“中華民國憲法”、大陸實施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兩岸分治各具法源基礎。亞中則提出“第三憲”的概念。“第三憲”的內容是什麼?對於兩岸的統合能發揮什麼作用?這是亞中思考兩岸關係的未來時,提出的創意;但就現實而言,兩岸在互動過程中,如何在符合各自“憲法”的規範下,提出一套雙方都能接受的遊戲規則,可說相當困難。因此,雙方可能都必須正視現實,各讓一步。 

         張亞中:幾點回應

  我先簡單回應,第一有關認同問題,我是非常在意,統合學會成立的目的,就是要處理兩岸之間認同的問題。統合論的提出,也就在於如何增加兩岸重疊的認同。所以也回應“一中三憲”表述的方式,我以幾個角度來解釋。第一,所謂的“憲法”,現在北京還停留在一個國家只有一部“憲法”的概念。其實“憲法”概念有幾個意涵,一是當地最高的法律規範,譬如說我們參加聯合國,《聯合國憲章》也是一個“憲法”性文件;WTO也是一個經貿的“憲法”性文件。

  換句話說,現在國民受到“憲法”的約束,已經不僅於自己國家的“憲法”。嚴格來講,一中三憲的“第三憲”,就是一個可以約束兩岸治權的另一部“憲法”性文件。在歐洲,這個“憲法”性文件,是多個不同跨國家的條約而組成,所以歐洲稱為“歐盟“憲法”,其實歐盟“憲法”不是“憲法”,是各國條約的整合。

  所以我的看法是,在兩岸之間,在“憲法”方面,必須要有一個高於兩岸的“憲法”,叫甚麼名字,我都沒有意見。但是,現在我們對大陸說,你要承認“中華民國憲法”,習近平怎麼敢承認“中華民國”?他承認他就違憲。所以,習近平一定要有一個可以約束他“憲法”的東西,這個約束“憲法”的東西,就必須由兩岸共同締造,我們叫做“和平協議”。所以在和平協議中,兩岸彼此之間,就必須對於雙方“憲法”、兩岸關係做出承諾。

  謝長廷的“憲法各表”為什麼有問題?因為其中有一個最重要的概念,就是這兩個“憲法”主權是互不隸屬的。所以謝的問題是,如果謝的“憲法”主張包括全中國,那就如同春公所說是“一中各表”;如果謝的主張只有台澎金馬,那就是兩國論。所以“憲法各表”不是各表或互表,而是“憲法”的概念在哪裡。

  所以回到邵老師所說,“一中三憲”代表一個中國有三個“憲法”性文件,第三憲就是第三組“憲法”性文件;而其名稱,就佛法來講都是名相,叫什麼名稱我都沒問題。我只是提出概念表述,大家用什麼名字我都很歡喜。我在書中也提到ex3y的概念,最重要的是三,我的概念是ex2y解決不了問題,關鍵在於三字,而非憲字。

  我用一中三憲的概念,譬如北京可能會接受一國兩府,可是府有“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所以在講一中三憲時,其實北京應該考慮到台灣,我們的治權是來自於我們的“憲法”,所以這個東西不是大家喜歡與否的問題,而是現實存在的問題。所以在用字遣詞上,用“憲”比“府”、比“治”、比“制”都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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