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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方面APEC叫陣不能改變既有共識與規則 | |
http://www.CRNTT.com 2014-10-24 09:23:34 |
台有關部門卻沒有回答,台灣為何與其他成員參與APEC領袖會議的地位或待遇不同?台“外交部長”或“次長”不能參加,台灣領導人不能參加,只能以領導人“特使”或代表身份參加。其實,台灣參加APEC的備忘錄及相關安排,並非兩岸簽署,而是大陸與APEC秘書處達成的共識與簽署的備忘錄,確立了台灣參加的機構、名稱與相關安排。1991年,中國大陸與APEC簽署《諒解備忘錄》,明確台灣和香港作為地區經濟體,分別以“中國台灣”(chinese,Taipei)、“香港”(1997年改為“中國香港”)的名稱加入,台灣方面也在簽署備忘錄時做出承諾,否則不可能參會。主要內容有兩點:一是由於APEC屬於經濟體性質,所台灣方面同意用“中華台北”(大陸稱“中國台北”)的名義加入,可不用“中華民國”的名義;二是台灣派與經濟事務相關的“部長”出席APEC部長會議,“外交部長”或“次長”不得參加。這就是所謂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APEC模式”。1993年6月,美國建議召開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中美就如何解決台灣方面的與會問題進行磋商,最後達成在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中,不邀請台灣領導人參加,但可派其代表參加,這就是APEC的“西雅圖模式”。多年來,台灣也是遵守這些共識與規則的,是不能隨意改變的,除非台灣拒絕參加。日前台灣方面公開否定台灣參加APEC的備忘錄一事,顯然是借APEC“習馬會”受挫向大陸表達某種不滿情緒,同時突現台灣的“國際位”,但這樣做既不能改變現有共識或安排,也不利兩岸關係的改善,更影響兩岸參加APEC與合作的氛圍。 台灣方面的不滿情緒,還可從台“國安局局長”李翔在“立法院”公開表示兩度派人赴北京APEC會場測試通訊保密工作、防止通訊與洩密事件中得到反映。據台灣媒體報道,有知情人士透露,台灣事先派先遣人員到北京APEC會議地點勘查,與現場測試與台灣通信,並使用“國安局”密碼處製造的加碼芯片,而且必要時在戶外通話,均在暗指大陸對台搞竊聽。台灣方面在此時向外透露這樣的消息很不尋常,有意破壞北京APEC會議的良好氣氛,製造兩岸的緊張狀況,不利兩岸關係的改善。台灣方面需要正視現實,共同維護國際社會的一個中國框架安排,務實尋求兩岸更多的經貿合作,促進兩岸關係的健康發展。 作者 王建民 2014-10-22 13:41:35 華夏經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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