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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捷:法治思維在解決兩岸政治問題中的作用 | |
http://www.CRNTT.com 2015-08-12 00:10:17 |
祝捷表示,將法治思維運用於台灣問題研究,推動建立以“法治”為核心的台灣研究新範式。兩岸政治關係合情合理安排在法理上因具備合規範性和可接受性兩項標準。而基於兩岸各自憲制性規定對於“一中性”的確認以及兩岸對於治理理念的認可,解決兩岸政治關係合情合理安排的問題,可以借助“憲制-治理”框架,並將“一中憲制框架內兩個平等的治理體系”作為現階段的選項之一。“憲制-治理”框架的提出與運用,將推動兩岸政治關係研究的法理轉向。 祝捷指出“憲制-治理”框架是法治思維在兩岸關係領域的具體運用,主要表現在三方面:1.“憲制-治理”框架的適用對象是兩岸關係中的重大問題,而不是單純的法學問題;2.兩岸各自體現“一中性”的憲制性規定,是“憲制-治理”框架的規範起點和法理基礎,也是思考兩岸政治關係合情合理安排的邏輯起點;3.“憲制-治理”框架來源於法學理論,但結合兩岸關係的實際情況,在話語表述、理論內涵上都進行了必要的創新,而不是法學理論在兩岸關係研究中的機械運用。 祝捷認為,“憲制-治理”框架依托法治資源、形成合規範性和可接受性較高的話語體系,並為兩岸政治關係規劃了發展路徑,因而有著較強的理論優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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