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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莊語中評:香港非三權分立 爭論助理解 | |
http://www.CRNTT.com 2015-09-16 00:11:50 |
宋小莊表示,回歸以來,香港社會對於相關法律問題都是從平面上、橫向來討論,現在張曉明則用一個新的角度,從縱向來看待特首的地位,是對《基本法》的正確解讀。不過他坦言,張的言論令反對派擔心行政長官權力過大,因此有泛民人士認為張曉明把特首捧上了“皇帝”般的地位,不受立法和司法機關監管。 “怎麼會不受限制呢?”宋小莊指出,在香港體制里,司法機關可以受理有關行政訴訟包括對特首的案件,而立法機關則仍然可以辯論法律草案、施政報告等,還可以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甚至提出彈劾案,另外中央對特首也有罷免權,伴隨這任命權而來,所以特首不是土皇帝。 “他們(反對派)認為三個權力相互制衡就都叫三權分立。”宋小莊指,張曉明的言論同時又引起社會關於香港是否有三權分立的爭議,其實是反對派不懂憲法學,以為這樣就否決掉(特首的地位),一般市民則很少自己去認真學習和瞭解,容易被誤導,造成社會的阻力。 宋小莊指出,《基本法》沒有體現三權分立,雖然的確有分別列出行政機關、立法會、司法機關的章節條文,但同時《基本法》也寫了一節有關行政長官的職權和責任,以及中央與特區之間的關係,這些都與美國的三權分立不同。 “《基本法》明文講了還有一個行政長官,他的職權肯定比其他三個權力機關都大,另外還加了個中央,不可能是三權分立。”他舉例指,“你看看美國憲法,第一條寫國會、第二條寫總統、第三條寫司法,沒有第四權了,在這三權之上也沒有更高的權力存在,所以它是一個三權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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