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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答中評:香港存在國家安全法制短板 | |
http://www.CRNTT.com 2017-07-22 00:04:34 |
中評社記者提問,習主席在今年“七•一”講話首度提出“底線論”,近年來“港獨”與“台獨”勢力頻頻互動,如何以“底線論”的精神和思維處理“雙獨合流”問題。對此,饒戈平指出,“底線”是一項政治方針,作為全面實施“一國兩制”的配套措施,需要用法律來保障這條“底線”。 饒戈平認為,憲法和基本法是憲制性法律的保障,但對“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涉及到國家主權、安全等重大問題,對基本法和中央權力的挑戰,以及把香港變成顛覆內地的基地的行為,都需要法律予以規範和制裁的,不過他坦言,這部分現在恰恰是香港法制的短板。 他說,每個國家都立有《國家安全法》通常在各自國內實施,中國也不例外。但考慮到“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以及內地與香港在法律體系上的差異,根據《基本法》第23條規定,中央出於對香港的信任和包容,把國家安全立法權力授予給香港自行立法,“這對於香港來說是一項義務”。 饒戈平指出,《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是核心價值,但法治應該是全面”,他表示,基本法的實施也是全面的,所以香港要在國家安全方面補上短板,“這個問題如果解決不好,對香港不利,也對香港和內地建立政治互信關係也有很大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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