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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榕答中評:民族復興台灣青年富有責任

http://www.CRNTT.com   2018-04-06 00:22:10  


    
  黃子榕表示,國家和民族的主體就是生活在其中的人民,這本來應該是一個常識性的觀點,但是,從人類有史以來的集權專制國家來說,皇族和某些執政的群體認為,他們就是國家和民族的“代表”,不但以暴力和強制來行使國家和民族的權力,並推行著一種為集權專制服務的文化理念。
   
  黃子榕表示,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中華民族的復興崛起,或者說,中國人為之奮鬥了近一個世紀的國家和民族復興崛起的目標中,國家和民族的主體,就應該是無數中國民眾及其個體。為此,中華民族的復興崛起,我們同樣必須,也只能把希望和“依靠”,寄托在中華民族的每個人和一切人身上,而不應該僅僅把目光著眼於社會精英群體。所以我曾經反覆地指出,只有當中華民族每個人和一切人自立、自強、自衛、自信、自愛、自覺、自由之獨立精神之時,也就是中華民族復興崛起之日。

  黃子榕認為,評判任何國家和民族是否復興崛起的標準,就是“是否能夠有效地滿足國家和民族中每個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發展的需求。”
   
  黃子榕認為,中華民族的復興崛起不但只能是和平崛起、而且必須是在世界各國共同發展的“共贏”中崛起。這同樣不但是由全世界的“普世價值”所決定的、也是“不斷地滿足每個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發展的需求”這一人類社會發展的趨勢所決定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規律性結果!從這意義上說,我們中華民族的復興崛起,就必然是在世界各國共同發展的“共贏”中崛起,就必須清醒明智地和“民族主義”劃分其差別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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