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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美國是國際人權事業的最大破壞者

http://www.CRNTT.com   2018-06-22 00:27:14  


  中評社北京6月22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2018年6月19日,美國宣布退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俄羅斯隨即宣布申請成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這是美國總統特朗普單邊主義外交政策的具體表現,同時也是國際人權組織和人權事業遭受的重大挑戰。

  根據聯合國經濟和社會理事會憲章規定,聯合國經社理事會成立人權委員會,負責在聯合國框架內處理有關人權各項事務。人權委員會是聯合國經濟和社會理事會的專門機構,同時也是幫助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開展工作的重要機構。成立於1946年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負責調查各國侵犯人權的情況,並且對人權問題開展專題研究、起草與人權有關的國際文書。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通常以民主表決的方式,通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下屬的“促進和保護人權專門委員會”提交的報告,結果導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成為譴責發展中國家的專門機構。美國等一些西方國家多次操縱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提出反華議案,指責中國在人權保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

  2006年3月15日,聯合國大會以170票支持、4票反對和3票棄權的壓倒性多數,通過設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決議,取代人權委員會。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由聯合國大會秘密投票產生,所有參加競選國家都必須獲得的聯合國大會全體成員國過半數支持,如果在同一地區獲得聯合國大會過半數支持的成員國超過該地區席位總數,則按照得票多寡分配席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每屆任期三年,連續兩個任期之後需要間隔一年才能重新尋求新的任期。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有47個成員國組成,由聯合國大會成員通過直接和無記名投票產生。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席位進行地域分配。其中非洲國家13席,亞洲國家13席,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國家8席,西歐和其他國家7席,東歐國家6個席位。

  自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取代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以來,越來越多發展中國家積極參加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組織的各項工作,借助於這個國際人權機構表達自己的意見,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美國把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人權委員會作為批評發展中國家的重要機構,可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立之後,越來越多發展中國家意識到,在維護國際人權方面必須充分考慮各國生產力發展基本情況,必須充分關注各國的種族文化傳統,必須高度重視各國的政治制度,必須密切關注各國在保護人權方面動態發展情況。絕大多數人權理事會成員對美國等少數西方國家借助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批評發展中國家的行為感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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