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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美國“制中強台”戰略有效嗎?

http://www.CRNTT.com   2021-11-29 00:08:08  


 
  1999年科索沃戰爭,西方在理論上便積極塑造“人權優於主權”、“主權有限論”等主張,以求得道德上的合理性,行動施作則有意繞開聯合國宗旨與合法性授權,以人道主義為名,進行軍事干預行動,這種未經授權、追逐利益目標的單邊主義行為,遂被稱之為“新干預主義”。

  2001年美國在911事件之後,高舉反恐戰爭大旗,目標轉向了“流氓國家”,軍事干預朝向更極端的“先發制人和預防性干預”發展,2001年阿富汗戰爭、2003年美伊戰爭,2011年北非利比亞及中東敘利亞戰爭,以軍事干預其他國家的內部政治,對美國而言已經是一個常態性的行為。

  2021年9月拜登在聯合國大會上說:“我們準備在必要的時候使用武力,捍衛我們重要的國家利益,包括免受持續不斷和迫在眉睫的威脅。”〔2〕拉穆哈拉(Mashudu Godfrey Ramuhala)指出:“冷戰後干預仍然是(國際)安全格局一個突出的特點,也是一些國家在國際體系中追求利益和安全的突出面向。”〔3〕

  拜登的干預方式,是一種“綜合式力量”的整合呈現,除了軍事力量之外,還強調“榜樣力量”,“要應付……今天和明天的挑戰,……我們將引領,不僅是以力量為榜樣,還將以我們的榜樣為力量。”〔4〕所謂“榜樣”,是指美國長期以來的民主燈塔典範,“榜樣力量”的內涵要素包括,民主價值、民主制度、人權維護、人道干預等。這些要素被轉化成榜樣力量施作的方法,這些方法透過物質力量的支持,展現在具有威脅、競爭的國家。

  貳、美國以台灣為支點的“軍政手段”復活

  2021年美國拜登政府開始執政,提出“外交政策”作為外部政治的中心命題。拜登還在阿富汗撤軍演說中表示,“終結以軍事行動再造其他國家的時代”。但這項主張卻不一定為立法部門所服膺,美國參眾兩院的“軍事委員會”常透過“國防財年授權法案”的審查機會,表達對“軍政”的意見,名之為兩黨共識,迫使行政部門在“美中競爭過程”中納入政策。

  這種政策帶有濃厚的“戰爭與非戰爭手段”意識,是以軍事作為支撐的政治性行為。例如,2021財年,美國加大了“太平洋威懾計劃”預算,其目標便是實現以打贏為目的,讓威懾具有可信度。民主黨參議員傑克·里德(Jack Reed)就說:“太平洋威懾計劃的目的是祇給北京留下一個結論,你們在軍事上不可能贏,所以根本試都不要去試。”〔5〕至於非戰爭手段,已經透過“全政府戰略”進行表述。以下梳理2017至2022年“國防授權財年法案”涉及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附加條款,重點歸納如下表,以理解美國手段升級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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