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清代班兵制與福建戍台將士 | |
http://www.CRNTT.com 2022-06-06 00:02:17 |
從康熙二十三年(1684)到光緒二十一年(1895)的200餘年間,每三年就有一批成千上萬的福建將土跨海戍守台灣,厥功甚偉。福建戍台將士中有許多人為抵禦外敵、平定內亂獻出生命,也有許多人因疫病失去生命。在台灣、在福建迄今留存多處福建戍台將士義冢和藏骨塔。例如,位於福建閩安的“戍台故兵義冢”,安葬135位福建戍台將士的遺骸。他們是福建閩安協左、右營(汪按,清代綠營分鎮、協、營、汛等單位)將士,於清同治十三年(1874)隨欽差大臣沈葆楨渡海戍台,為台灣防務等事務戰死或病死。清廷後來准許班兵“年愈四十無子者”搬眷隨軍(劉良璧:乾隆《重修福建台灣府志》),又許兵丁就地娶親(餘文儀:乾隆《續修台灣府志》,該書所錄《恤賞條例》規定:“兵丁娶妻及子女婚嫁,各賞銀三兩”)。據台灣學者報告,有些退役班兵遂因家口在台而定居焉,其後裔有以“提標”為祖籍地、以“提標祖”為神明者(汪按,清代總兵及總兵以上官員率領的綠營兵稱標兵,故有督標、撫標、提標和鎮標等稱)。 附帶言之,清代科舉制度規定,各省鄉試每三年凡一舉,台灣秀才若有意考取舉人,須到福建省會福州參加鄉試。於是,每三年就有一批數百上千的台灣秀才到福建,科舉制度成為閩、台人員交流的固定管道。清代班兵制亦然。試想,每三年就有一批文人從台灣到福州、又有一批武人從福建各營到台灣,這是多麼鬧熱(閩南語,熱鬧也)的歷史情景!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