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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二十大報告涉台理論解讀 | |
http://www.CRNTT.com 2023-01-16 00:04:00 |
“歷史任務”論可追溯到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哲學及其使命神聖性。在與包括國民黨在內的政治力量的長期競爭以及領導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長期鬥爭中,中國共產黨已經形成了與人民的血肉聯繫及內在的政治代表關係,這是中國共產黨領導權真正的規範性基礎。二十大報告中提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必須放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哲學脈絡中加以理解。“歷史任務”不是政策性任務或階段性目標,而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塑造民族意志、驗證政治合法性的核心檢驗性指標。 中國共產黨有上述的使命意識和責任倫理,並以此在政治上具有超過晚清政府、國民黨政府的正當性與優越性。“歷史任務”具有中國憲法上的規範性確認和承載。在中國憲法序言中有這樣的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這裡提到了神聖領土和神聖職責,將“歷史任務”的神聖性維度予以具體揭示和展開,而完成“歷史任務”的關鍵政治責任必然落到作為國家領導核心的中國共產黨身上。在這裡,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使命與中國憲法上關於國家統一的神聖義務實現了完美的規範性結合。中國共產黨必須通過對國家統一任務的歷史性完成來驗證其獲得人民歷史信任與持續享有全面領導權的政治合法性。 為推進完成祖國完全統一,在十八大以來的中央領導與實踐下形成了“新時代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方略不同於方案。方略是戰略大端,是在新時代推進祖國統一的原則與框架,而方案則屬於具體化的實施細則。方案本身也是方略恰當運用的結果,是方略的一種理性預期和過程性成果。這一總體方略是在所謂“非凡十年”(2012-2022)過程中應對危機與主動創造而成的,具體包括如下要點:其一,“一個中國”法理原則的至上性,這一原則不是談判或協商的議題,而是前提,這也與鄧小平在港澳回歸談判中關於“主權問題不可談”的原則立場保持了一致;其二,反“台獨”與反干預相結合的綜合性鬥爭,以鬥爭方式威懾反對力量,最大限度創造和平統一的完整、可持續的實施條件;其三,以人民為中心的和平發展與融合發展的基礎工程,以兩岸中國人及其心靈契合與利益融合作為兩岸完全統一的共同體結構基礎和契約心理基礎;其四,主場統一的歷史責任與行動邏輯,即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與主動權,主動創造議題、形勢、機會和路徑以推進兩岸完全統一進程,尋求政治突破和制度實現;其五,過程與結果、統一與治理相協調的整體觀與實踐觀,堅定心智,周全謀劃,謀定而動。這一總體方略凝聚了新時代對台理論與實踐的一系列重大成果、創新論述以及結合“大兩岸”與“小兩岸”的戰略統籌結論,是科學與可行的。 三、“一國兩制”台灣方案與愛國者治台 二十大報告對“一國兩制”作出了史無前例的科學論斷和清晰指引。在報告第十三部分“一國兩制”專門章節中,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新時代哲學框架:其一,“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創舉,是社會主義的創新成分,不是資本主義的顛覆成分,從而在理論上嚴謹而科學地解決了“一國兩制”的政治身份與正當性問題;其二,“一國兩制”是港澳回歸以來的最佳制度安排,這裡的“最佳”是實踐的、動態的、可檢驗的,港澳“一國兩制”實踐的充分成功對台灣社會有強大影響力,也對中央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涉台方針有重要的支撐意義;其三,“一國兩制”必須長期堅持,從而終結了由“五十年不變”相關話語爭論帶來的思想混亂與信心動搖,“長期堅持”成為“一國兩制”新的生命周期編碼格式,也是中央繼續戰略性發揮“一國兩制”在國家統一與國家現代化進程中的制度杠杆作用的權威信號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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