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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言而有信 落實對台承諾

http://www.CRNTT.com   2008-11-25 17:22:32  


   其實,兩岸優先討論台灣參加“世界衛生組織”活動的議題,並非沒有法源依據:一、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章程》規定,其成員有三種,其一是“會員”,必須是以主權國家名義申請入會;其二是“準會員”,則是“非自治領域”,由負責其外交事務的國家代為申請入會;其三是“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其資格是“組織實體”,目前已有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國際紅十字會等“組織實體”成為“世界衛生大會”的“觀察員”,並以該身份參加每年舉行的“世界衛生大會”。由於“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的資格較為鬆散,且可避免“主權爭議”的政治干擾,再加上美國總統布殊已簽署法案,正式授權其代表團同意台灣當局以“觀察員”資格參加“世界衛生大會”,而歐洲議會也作出了類似的決議,故台灣當局如是採用以“觀察員”身份參加“世界衛生大會”的話,或許較為適當。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章程》規定,成為“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的途徑有兩個:其一是由“世界衛生大會”主席直接邀請,但在實際運作中必須事先取得會員國的共識,而且倘會員國對大會主席的任何裁決提出異議,仍需會員國過半數通過予以“追認,方可維持。其二為大會通過決議,其先決條件是提案必須獲排入議程,然後在大會的一百九十一個會員中獲得簡單半數通過。因此,台灣以“觀察員”名義參加“世界衛生大會”的活動,或許是較為適當的辦法。但是,名義應須適當,不能挑戰“一中”原則。民進黨當局卻曾要以“台灣”的名義申請成為“世界衛生大會”的“觀察員”,這是挑戰“一中”原則,當然是受到中國等會員國的強烈反對。馬英九在當選“總統”後不久表態,以“中華台北”的名義申請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及參與“世界衛生大會”,符合“奧運模式”。 

  實際上,在台灣“參加世界衛生大會”的問題上,如何做到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與爭取台灣民心之間取得平衡,確是十分考人的功夫。不過,如果能有“與時俱進”的精神,以“新思維”來進行研究,也不是沒有辦法。曾發表過不少推動兩岸經貿合作發展的文章,並曾在海基會副秘書長任內為兩岸交流做過不少有益工作的石齊平教授,就曾在《商業周刊》上刊文建議稱,北京當局應主動向“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修改章程建議,參考及援用“世界貿易組織”的模式,接受台灣以“公共衛生實體”或“醫療實體”的身份加入“世界衛生組織”(按:按照“世界貿易組織”模式,港澳特區也可以“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的身份加入“世界衛生組織”),以善盡一個成員在全球公共衛生及醫療體系中應盡的任務,及分享作為一個成員在全球公共衛生及醫療資源上應可分享到的權利。北京當必須了解,這是一念之間的事情,主動權操在北京,既無礙“一中原則”,又顧及尊重到兩岸的顏面和尊嚴,既為齊心協力有效對付“SARS”疫情強化實力、信心和希望,又為兩岸氣氛的改善及兩岸人民情感的凝聚提供助力。 

  石齊平教授的建議或許有一定道理,而現在也遇上了承認“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家當選為台灣領導人的商當時機。 為了推動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北京是有必要更為理性務實靈活地處理國際組織中的涉台問題了。 

(來源:新華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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