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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淚教材 扁家送給企業老闆們

http://www.CRNTT.com   2009-02-17 12:01:48  


扁家的貪腐,為臺灣企業主們提供了血淚教材。
  中評社香港2月17日訊/臺灣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扁案也是企業老闆們的血淚教材”。文章稱:“沒經過扁案,不知道人可以這麼貪;沒經過扁案,也不知道政商關係這隻巨獸,竟能如此醜惡恐怖。”“就政商關係言,扁案是從政者的前車之鑑,也是企業界的血淚教材”。文章内如如下:

  扁珍的權力與貪欲互成正比,他們的權力愈大,政商網絡愈織愈密,貪欲也就愈大。初入政壇時,他們跟豪門巨富尚未攀上關係,金主多是義挺黨外的中小企業人士,這些早年和扁家熟識的人,只要沒被陳水扁愈來愈大的權力沖昏頭,未絞盡腦汁鑽營更大利益,幸皆未捲入扁家今天的貪瀆風暴。至於與扁珍一同腐化的人,如南港案中的吳淑珍同學蔡美利等人,則從早年的情義相挺,惡質演變到幾乎全家族都成了扁的共犯,施壓政府機關,特權招攬工程,甚至還當起了金錢遊戲的掮客,透過政商特權,四出藉端藉勢聚斂錢財。

  扁家是從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開始陸續累積所謂的“政治獻金”,也開始陸續把錢移往海外。但直到陳水扁“總統”首任,恐沒人相信以批判黑金著稱的他竟會大搞政商關係,貪汙至此地步;“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大家才知道原來陳水扁就任宣示薪水減半根本是玩假的,因為扁家運用發票按月抱走了遠超過他薪資的大筆“國務費”。紅衫軍反貪倒扁,靜坐凱道一個月,陳水扁人前聲色俱厲痛批指控他貪腐的人,吳淑珍人後卻悶聲不吭地拚命搬錢匯出,這些來自企業大老闆的錢,其數額在吳淑珍遞給特偵組的陳報狀裡,就至少有十八億之多。

  那些向扁珍進奉上千萬到數億不等佣金、賄款或獻金的企業大老闆,從“國務費案”提供發票的貴婦人們,到南港案行賄評委與官員的營建業者,乃至二次金改涉案的金控董事長,以及高科技大老闆們,他們攀附官邸各有動機:有些人是擁有了財富,就愛圍著權力人物打轉,以進出官邸為榮,甚至以紅頂商人自居,炫耀於眾。另有些人雖對扁家無所求,但因為大家都給官邸送禮,自己豈可不送?彷彿送了禮就等於買了政治保險。再也有些人卻是為了企業的財務危機,或企業的擴展需要,捧著大筆鈔票買競標的入場券,或尋求財務解套的機會。他們的動機不同,後來的命運亦未必一樣,其中有些已經東窗事發,另有些尚在風聲鶴唳階段,但此際應皆是悔不當初。

  台灣的政商關係原本並非如扁案中所暴露這般恐怖醜陋。兩蔣威權時代,政商涇渭分明,那是政商分離的年代;哪個官敢開敞後門,或與商賈殷勤酬酢,一經發現,其結果難有僥倖。蔣經國甚至因女婿是商人,而耿耿於懷多年。李登輝執政時代,政商首度合流,他不但曾公開說過“政府的責任就是替資本家賺錢”,也一改過去政治人物與商人的“後花園式”的關係,把政商關係堂而皇之搬上檯面,文武百官與工商人士餐聚也見怪不怪,國民黨黨營事業大掌櫃劉泰英更成為政商網絡的核心。但即使在黑金大門初開的那個年代,還少有哪個政務官敢搞對價關係的政商互動,遑論將數十億不義或不法之財,神不知鬼不覺地洗出海外。

  陳水扁執政八年期間,初期搞政商關係以李登輝為師,後期則青出於藍,政商關係從豪門巨富第一代延伸至第二代,從傳統企業擴及到金融與高科技領域,三級貧戶之子儼然已成政商兩界的共主。其結果則是從府、院到部會,涉弊遭訴的政務官數目創下史上最高紀錄,到最後連他自己及其家人也成為貪汙罪的被告,堂堂“總統”下台後竟成階下囚,醜聞傳遍全球。這些駭人的政商共犯逐漸曝光,雖是陳水扁害了那些企業主,但亦何嘗不能說是那些企業主縱容了陳水扁?

  扁家弊案是政商關係的負面教材,扁珍貪婪的嘴臉堪為來者鑑戒。台灣要走向清明政治,有權力者就得摒除金錢的誘惑,不可以權斂財;同樣的,企業主非但要有膽子對主政者的需索說不,亦不可用金錢汙染政治來換取不義不法的企業利益。

  就政商關係言,扁案是從政者的前車之鑑,也是企業界的血淚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