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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育改革 重點在何處

http://www.CRNTT.com   2010-02-03 10:55:34  


 
  100年前做得到的事情,今天也同樣可以做到,甚至應該做得更好。在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過程中,社會文化的發展沒有跟上,拜金的思潮侵蝕了全社會的道德水準,也侵入了大學,如果大學也也跟著整個淪陷,整個民族的未來將是一片黑暗。而如果大學能保持獨立思考、自由表達,整個社會就會有一座高高矗立的燈塔,這個燈塔會照亮一片天地,然後不斷擴大影響範圍。

  守住這個燈塔,要確認大學最寶貴的財富是具有獨立思想的教授。教授們得以在大學生存,並不是靠在美國某個雜誌發表了幾篇論文,而是有自己獨特的成果。更重要的是,對有獨立言行的教授要引以為傲,最起碼要有包容之心,而不是刻意壓制,排斥異己。要允許“自由的表達”,要能容納不同意見,“若批評無自由,則讚美無意義”。

  有獨立思考的教授,才能培養出獨立思考的學生,這個過程中需要加強制度建設,因為若要追求獨立的精神,必須要有獨立的機制。這一獨立的機制,首先是“去行政化”,如朱清時教授所言,讓教授治校,讓學術至上,不用官僚行政那套體系來管理,而是教授自己管理自己,大學自治。朱教授認為,這樣才可以解放大學的創造力,使大學回歸本來面目,使它很有活力。

  在去行政化的同時,要秉承獨立的理念。北京大學原常務副校長王義遒近日接受《財經》訪問時表示,大學要完全獨立於社會,獨立於政治不可能,但絕對不能依附。失去了獨立精神、自由思想,大學也就失去了它的靈魂,失去了其作為“精神燈塔”的意義。

  ★“以大學憲章保障大學辦學自主權”

  “一些大學功利化,什麼都和錢掛鈎?這是個要命的問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月26日在聽取來自科教文衛體各界的10位代表對《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的意見時深有感觸地說,“一所好的大學,在於有自己獨特的靈魂,這就是獨立的思考、自由的表達。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不可能出世界一流大學。大學必須有辦學自主權。”

  誠如溫總理所感慨,大學沒有辦學自主權,這被認為中國高等教育的最大弊端所在。10年前的《高等教育法》早已明確規定高等教育學校擁有7項辦學自主權,包括制定招生方案、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制定教學計劃、開展科學研究等方面。可從《高等教育法》頒布至今,上述辦學自主權,基本上都沒有落實。

  以自主招生為例,到今年為止,全國範圍內只有80所高校,有5%自主招生試點權,獲得這些學校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還必須參加統一高考。而就是高校擁有這樣少得可憐的自主權,也招來廣泛質疑。大學由此陷入“辦學自主權缺失、但實行自主權就被質疑”的雙重尷尬。

  大學辦學自主權為何缺失?從《高等教育法》本身就可看出端倪,在這一部法律中,居然沒有“法律責任”一章,也就是說,如果政府部門越權干涉大學的辦學自主權,大學將無處獲得救濟。也於是,在過去10年間,縱有諸多大學校長在兩會和各種論壇表達不滿,但政府部門干涉大學辦學自主權的事還是頻頻發生,最為著名的就是行政化的本科教學評估。與此同時,由於高校的財權、人事權被掌握在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手中,大學也逐漸習慣於對行政的依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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