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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宏明:ECFA複雜 須選擇雙贏

http://www.CRNTT.com   2010-03-26 00:23:05  


台灣對ECFA要有雙贏思考
 
  ECFA涉及經濟利益重分配

  基本上,對於兩岸之於簽署ECFA,大陸方面傾向先協商協議條文草案,及未來各次協商時間、議題及成員等程序安排;我方則希望一月下旬啟動協商後,雙方能針對早期收穫清單實質討論,顯示雙方有關議題協商安排出現落差,是陳雲林表明必須“穩妥操作”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未來在兩岸正式協商ECFA中,預期雙方將對涉及實質市場開放之早期收穫清單,以及以“宣示性、原則性文字為主”的ECFA條文草案,進行討論,均涉及複雜的利益分配問題。

  就實質市場開放之爭議而言,根據大陸商務部的研究結果顯示,兩岸貿易自由化後,大陸的機械、模具、食品、服裝、鞋類,皮革製品、化工及其它製成品產業的產出會減少。經濟部提出早期收穫清單項目近500項,納入石化中上游、紡織、面板、機械、汽車及其零組件等五大類產品,可能影響中國相關產業利益,擔心受到台灣產品所取代和影響。

  特別是對大陸民營企業、弱勢產業與勞工就業的衝擊,將是其所關切的。未來若大陸擔心產業利益受損,而有所保留,則可能拖長兩岸協商所需時間,甚至於產生談判僵局。

  此外,目前大陸企業普遍認為,兩岸已入世多年,建立經濟合作機制必須實現兩岸貿易正常化,對限制類大陸產品解禁,要實行雙向對等開放,如鋼鐵、玻璃等迄今仍無法進入台灣市場反應較為強烈。大陸已經表達依據“台灣進口較多、台灣關稅高於3%、對大陸產業利益較大”原則,選擇納入早收清單的產品。

  由於未來若納入早期收穫清單的大陸產品關稅降幅過大,則台灣產業可能因為擔憂大陸產品與台灣直接競爭產品間之“價差”擴大,而有被“替代之疑慮”,也將拖長台灣內部討論與兩岸協商所需時間。

  就ECFA願景目標之“宣示性、原則性文字”而言,政府為爭取民眾支持ECFA,堅持“絕不開放830項農產品”、“敏感類產品不開放”等政治承諾,島內目前貨品農工產品稅目近萬項(農產品2000多項,工業產品7145項)。若未來在“序言”中表達兩岸透過ECFA推動經貿合作關係制度化的“長期願景及基本原則”時,若ECFA參考“東協加一在2010年建立自貿區的談判目標模式”與“90%產品實行零關稅”作法,表明“明訂多少年內建立兩岸自貿區的目標”時,勢必衍生“在簽署ECFA數年後,必須開放敏感類農工產品”之爭議,進而衍生台灣內部政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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