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 |
“生孩子比養豬賺錢”,誰之過?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02 12:14:18 |
截至2009年8月15日,武漢鐵路警方共逮捕該團夥23人。 負責公訴此案的丁山介紹,喻立香不僅僅把很多親戚拉入團夥,連房東、雇主等都被拉進了她的團夥。” 丁山介紹,該案中的被告人武風林,曾是喻立香的雇主。武風林曾雇請喻立香為保姆照顧其母。接觸中,武風林加入了喻立香的團夥,多次幫其運輸販賣的嬰兒。 49歲的王明娥,則曾是喻立香的房東。在喻的帶動下,王明娥及其女兒李璐都成為該團夥一員。 丁山曾多次到看守所提審相關被告人。根據多人供述,丁山感覺喻立香“為人爽快”,尤其是在分配販嬰所得時表現大方。李璐第一次運輸嬰兒就分到1000元錢。 “每次賣錢,只要是參加了的人,不管是不是長期跟著她幹,都能平分賺的錢,很男子氣概。”丁山說。 不過庭審現場,前夫楊剛田否認參與犯罪,稱只是陪同喻立香看嬰兒。情夫劉喬關說,雖跟喻立香生活,但對其犯下的罪孽不知情。 其他多名被告人,也紛紛否認自己對犯罪事實知情。 “當初你們個個求著我,要我帶著去發財。現在追究責任了,你們都推到我身上,你們還有沒有良心?”喻立香曾在庭審現場這樣質問自己的團夥成員。 主犯:曾有被賣經歷 喻立香20多年前從雲南被拐賣至河北;其曾想販賣親生女兒,被人勸說後放棄。 2010年3月4日,武漢市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喻立香特大販賣嬰兒團夥案。 庭審現場,喻立香稱自己也是被販賣的受害者。 武漢鐵路運輸檢察分院提供的起訴書顯示,1968年生的喻立香屬於文盲,20多年前,被人從雲南拐賣到河北,隨後嫁給河北涉縣人楊剛田為妻。多年後,才與老家的姐妹等家人取得聯系。 2004年12月,她和前夫楊剛田撿了名女嬰。養了4個月,有人說長得難看,不如賣了。2005年3月,夫妻倆以6000元價格賣給他人。 喻立香稱,從此她一發而不可收拾。 偵破此案的武漢鐵路公安局副局長童光明曾向媒體介紹,其曾問過喻立香等人,“你們在少女時代曾有悲慘經歷,一定能體會離別親人痛苦,一定痛恨拐賣你們的人販子。為什麼你們忍心讓別人骨肉分離,而且是這麼小的孩子?” 童光明說,當時喻立香等人一副茫然而無所謂的態度,說,“窮,為了錢唄。” 武漢鐵路檢察分院公訴處處長丁山介紹,據他所知,有4個孩子的喻立香曾動過賣親生女兒的念頭,結果團夥中有人勸她“虎毒不食子”而放棄。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