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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生活成本 必須盡快降低

http://www.CRNTT.com   2010-04-11 07:48:35  


 
                      任何制度輸少當贏

  民生重要事業若基本獲得解決,市民的生活成本逐步降低了,開支減少了,有餘錢了,工資之多寡自然不受爭議,便不會出現“時薪二十元是歧視僱員,三十三元會推倒中小企”的困惑。勞動市場得到調節,失業率得以大大紓緩也就自然而然。訂定最低工資負面作用多,本來不好訂定,而應由市場自然調節。既然如今已“洗濕個頭”,政府已決定設立最低工資,那就順理成章立法吧。立法會中小企代表議員張宇人提的“二十元”備受猛烈批評,其實也多虧這位“犧牲者”開口,大家才知道“二十元”不可行。工會傾向“三十三元”,商會巨頭香港總商會傾向“二十五元”;更有提“二十七元”的,理由是這是“二十元”和“三十三元”的中間數,既不偏向僱主,也不偏向僱員。時薪訂在二十七元,年加薪總額為五十億元,還未到生產總值的百分之零點三,對企業微不足道,對低薪工人卻是大幫忙。

  不立法猶可,既然立法,大前提應是為工人,最低工資底線便該傾向較高的,畢竟窮人還是值得同情的。有人說以往香港警察收黑,如今政府公開親近商賈如地產商,同樣是傷害百姓。這看法可堪咀嚼,且看今次最低工資立法又如何。說到中小企中會有因為最低工資立法而結業的,看來情況並不那麼糟,中小企老闆應有辦法調節。假若因而推高失業率,過渡期就讓僱主及僱員以外的第三者─政府以福利手段紓緩,也就是以綜援解決。

  古往今來,每逢新制度設立,總有人受損失,社會上大多數人獲益的話,該制度便可執行。一家茶餐廳若本來請四個僱員,最低工資立法後只請三個,有一個失業,過渡期就讓綜援去幫助這第四個工人便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的香港經濟還未起飛,不輕易“以錢解決問題”,如今政府有五千多億元財政儲備,這方面是足可負擔有餘的。既然市場(工會及商家)已拋出上述這幾個價錢,政府要做的,就是盡速找工會及商家三方面坐下來談,取得共識後盡快立法。

                      為民謀福效法星洲

   內地西南部乾旱持續,供港菜蔬及藥物奇缺勢難避免,加價是意料中事。政府若處理不好,通脹重臨勢在必然。如此這般,民怨再起更可想像。香港其實可多借鑑新加坡,因兩地相似的地方甚多:同處一個時區,都以華人為主,同樣曾被英國管治過,面積都很小,同是世界重要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都是城市型經濟體,缺乏農業,服務業、旅遊業都發達,高度依賴外貿出口,法制健全,人口出生率低、人口老化……。在大大減低人民生活成本的方面如組屋政策,新加坡就做得很好,為什麼香港做不到呢?或者,香港衙門的經濟顧問可細意研究。

  貧苦大眾貧窮一生,勞累一生。扶弱抑強,功在翻手之間,政府處理民生大事當要明銳果決。總之,民生大事慢不得、妥協不得。救民於水火,從來作為父母官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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