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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資源大省的“救命藥”

http://www.CRNTT.com   2010-05-27 10:57:45  


2009年,三大石油巨頭的總利潤在2000億元左右,可是全國七大種類所有的資源稅加起來也只有338.2億元。
2009年新疆的地方財政收入為493.06億元,而地方財政支出為1474.87億元。支出是收入的3~4倍左右。
  
現狀:資源大省“輸血”全國,所得利益卻最少 
  
  5年間“西氣東輸” 659億立方米,惠及東部3億人 
 
  新疆、黑龍江、內蒙古、四川等資源大省的各種資源猶如血液一般,被源源不斷輸送到全國。“西氣東輸”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2004年“西氣東輸”工程全線投產之後,從2004到2009年5年時間裡,已經累計外輸天然氣659多億立方米。“西氣東輸”工程向我國14個省、80多個城市供氣,使3000餘家工業企業和近3億人口從中受益。 

   2700萬噸油僅換來10億資源稅,付出遠大於回報 
 
  對資源的開采,當然會造成當地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地方政府面臨著生態恢復、環境治理、移民安置等等壓力。可是因為這些資源開發所帶來的稅收卻實在是少得可憐,地方性資源的開發幾乎由央企主導,真正的“利益均沾”很難做到。2008年,新疆生產原油2700餘萬噸,是中國的第二大產油省區。在新疆地稅局的網站上可以看到2008年新疆地稅的構成情況,資源稅排列在90.839億的營業稅,62.957億的所得稅(包括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甚至28.2億元的城市建設稅之後,只有10.8227億元,連中石油在新疆的營業收入的百分之零點五都不到。資源大省的付出要遠遠大於回報。
 
  中央企業吃肉,地方財政喝湯 
 
  央企在地方資源開發中占有主導性地位,但是利益卻嚴重不平衡。1998年,三大石油集團的利潤總額是近100億元。2009年,這個數字是2000億元左右,整整翻了20倍。可是2009年,全國七大種類所有的資源稅加起來也只有338.2億元。
 
  2009年全國資源稅僅占總稅收0.61% 
 
  在中央和地方有關資源的稅收收入分配中,央企75%的增值稅和全部的所得稅都集中到了中央,而地方能夠收取的是包括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等在內的稅收。在2009年資源稅只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0.61%。
 
  中石油是新疆油田開采的絕對主力,整個中石油有十分之一的石油產量都是來自新疆。2009年,中石油在新疆實現營業收入2174億元,上繳稅費為272億元。而中石油在新疆的原油年產量為1800萬噸,天然氣產量為230億立方米/年。按照現行的原油24元/噸,天然氣9元/千立方米的較高標準計算,資源稅總額為6.39億元,只占整個上繳稅費總額的2.3%。而從中石油2009年的年報可以看到,包括所得稅,石油特別收益金在內的大頭,都是上繳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所以新疆的這次試點,也被看做是中央讓利地方,支持地方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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