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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賣地償債的衝動需被遏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02 07:59:32 |
單就整個地方政府債務與樓市這一切入點來看,為了達到GDP發展指標的政績所需,地方政府往往傾一地之力投入大量公共資源建設基礎設施與大型國企項目。而這些設施工程每每耗資、耗時巨大,因而需要銀行中長期信貸支持,地方政府債務就由此而生。每次為應對經濟危機均大幅提升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從而將其逐漸積累至超出正常工程項目盈餘的水平。一旦債務償付能力超出工程項目本身的盈利預期,那麼地方政府就需要通過其他途徑來提供更多的財政支持,在大力提倡房地產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時期,依靠賣地收益的土地財政成為地方政府債務危機的救命稻草。 文章指出,為了中國經濟的轉型,為了經濟發展的長治久安,樓市非得嚴厲調控不可。在目前樓市所存的剛性需求中,相當部分實質為投資剛性,而非自住剛性。而投資剛性的背後,往往牽涉銀行與民間融資。即便不是銀行貸款,必然也與民間借貸密切相關,而民間借貸則與更為隱秘的銀行企業、個人信貸息息相通。 文章強調,既然地方政府主導經濟模式的根本弊端在於角色錯位,這一錯位造成了政府兼具裁判員和運動員雙重身份,同時風險規避與自我平衡意識嚴重缺乏,那麼從邏輯上來講,規避地方政府自身的財務風險最為有效的解決方法,當然是政府重歸其市場監督者的身份,引入真正具有自我財務平衡能力的市場主體進入。讓企業和個人重新成為市場經濟的主導力量,尊重個人與企業的自主權利,才能實現市場經濟的長期穩健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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