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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簽署 應繼續強化互信求雙贏

http://www.CRNTT.com   2010-07-21 10:28:34  


 
                       二、情況研析

  1.六月二十九日,海基海協兩會簽署ECFA,本月上旬舉行第六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雙方在論壇上咸認簽署ECFA是兩岸經濟合作歷史性一大步,希望能夠盡快生效、實施,讓業界和民眾早點受益。

  ECFA可以溯源自2005年連胡會達致的五項“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其中第三項正是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穩定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促進兩岸展開全面的經濟合作。如今2008年馬英九競選期間,提出簽署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的政見,通過民意考驗,馬英九當選後,進一步改提ECFA,獲得大陸出面回應。此願景終於實現;正如胡錦濤所說,這是兩黨和兩岸雙方努力落實的重要成果。

  胡錦濤強調,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是為民謀利、互利雙贏、影響深遠的好協議,吳伯雄也說,這個協議對兩岸共同發展有利,對台海和平安定有利,更對東亞穩定有利。

  美國國務院對ECFA持正面肯定,指ECFA對台灣及世界都有好處,使台灣對外商更具吸引力;美國深受鼓舞,樂見兩岸簽署。惟民進黨仍異於各方看法,堅持反對立場,並在“立法院”採取極端方式阻擋議事進行,顯與各方看法大相逕廷。

  然而兩岸和平繁榮發展獲得台灣大多數人支持,已形成主流意見;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ECFA,可望如期完成法定程序。

  2.隨著ECFA簽署,兩岸互信又往前邁進一大步;雙方強化互信,對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至關重要。

  回顧2005年連胡會,是國共兩黨“正視現實,開創未來”的歷史性會談,雙方表示,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儘速恢復平等協商,就雙方共同關心和各自關心的問題進行討論,推進兩岸關係良性健康發展。

  當台灣實現二次政黨輪替執政,根據2005年的連胡會共識,遂讓兩岸復談有了基礎。自兩岸兩會2008年恢復協商以來,迄今已舉行五次會談、簽署十四項協議;這些都是在連胡會共識基礎上所達致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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