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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俗的中國人”為何擁躉無數?

http://www.CRNTT.com   2010-07-29 09:02:26  


 
  就現狀表現而言,低俗代表了一種道德的意識抵制傾向,隨著社會文化的發展變化,低俗二字的概念自然會有所差異,但不同時代大眾道德的普遍認知,理應是衡量低俗的重要標尺之一。以“拜金現象”為例,在割資本主義尾巴那個精神被嚴重扭曲的時代,其低俗範疇的界定早已超越了對金錢的貪婪迷戀,而異化為一種視金錢如糞土的本能排斥,即便生活異常艱辛,食不果腹。 

  鄙棄低俗,意味者大眾道德有著更為健康的理想與追求。但低俗往往又不能趕盡殺絕,這既因為難以界定與把握,也因為很可能涉及社會邊緣群體的權益。李安的《斷臂山》雖然成為當年奧斯卡獎的大贏家,但當初他拍攝此片時,猶如走鋼絲,深怕觸及公眾道德底線,雞飛蛋打,身敗名裂。當然,大眾道德並不一定總代表文化的真理,受歷史、地域、文化等因素的影響,大眾的審美觀念有時也會被扭曲。公權的責任恰恰表現在此,即當社會道德露出侵犯私權苗頭時,積極捍衛少眾群體的合法權益。 

  並不完全排斥公權力量對文化發展負有監管責任,但具體到低俗現象時,礙於道德的抽象與不可捉摸性,公權理當保持足夠的忍耐意識。當然,這並不是說低俗有理,可以任其放縱,而是應透過多種社會輿論平台,最大限度爭取公眾共識,抑制削弱低俗文化的市場。 

  這樣說,倒不是因為《新聞周刊》對小沈陽不大感冒,我們就應群起而攻之,而是我們理應就此反思,社會公共道德評價體系對低俗到底是否具備充分的話語表達能力,是否能夠聚積為強大的社會力量,對低俗現象形成足夠的免疫能力,而不是寄望於行政判官,用權力告訴我們什麼是低俗,什麼不低俗。 (2010-07-29 千龍網 作者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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