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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釣魚島是我們的

http://www.CRNTT.com   2010-09-21 09:04:33  


 
日本的主張:1895年依“國際法”占領 

  1972年日本外務省《關於尖閣群島領有權的基本見解》

  日本對釣魚島主權的主張,不在於否認釣魚島是中國人發現的,而是主張依據“國際法”日本人首先有效占領了釣魚島,並且釣魚島不在二戰後日本“放棄”的《馬關條約》所割占中國的領土中。日本官方對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的看法,集中反映在1972年日本外務省發表的《關於尖閣群島領有權的基本見解》: 

  “自一八八五年之後, 日本政府透過沖繩縣當局等各種途徑再三前往尖閣群島進行了實地調查, 慎重確認該地不僅為一無人島, 而且沒有受清國管治過的痕跡之後, 於一八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通過了在當地建立標識樁的內閣會議決定, 正式劃入我國領土版圖之內。 

  “自此以後歷史上, 尖閣群島一貫構成我國領土南西群島的一部份, 並且不包含在, 根據一八九五年五月生效的馬關條約第二條由清國割讓給我國的台灣及澎湖列島之內。”

為什麼說日方主張不成立?

  1、甲午戰爭期間日本對釣魚島的非法占領無效日本的《基本見解》中聲稱日方曾“慎重確認釣魚島為一無人島”,且“沒有受清國管治過的痕跡”。而中方則認為釣魚島環境險惡,所以長期無人居住,但這些無人島並非無主島,在明清兩朝的防務書籍如《籌海圖編》中將此島還納入了中國的海防範圍,從國際法的角度講,中國發現了釣魚島、記載、利用並且對其管轄,已經算作有效占領。尤其是,日本人在試圖吞並釣魚島前還顧慮過清朝的反應,沖繩縣令給日本內務省的報告中提到“該列島早為清帝所册立的中山王的使船所悉,其名與《中山傳信錄》一書中提到的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相同;如果和之前剛立國標的大東島一樣處理,恐有不妥。”可知日本人曾知此舉可能侵犯中國主權,只是在甲午戰爭即將獲勝之時,才通過內閣決議將此島占領,但這個內閣決議並未曾對清朝和在國際上宣布,而且在很多日本明治朝和二戰後的地圖中,也並未納入所謂“尖閣諸島”。中方認為,釣魚島是在甲午戰爭後,作為台灣的附屬島嶼通過《馬關條約》被日本割占的。當然日本並不承認馬關條約割讓過釣魚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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