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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之爭能否推動中國公司進化

http://www.CRNTT.com   2010-09-30 09:11:46  


  中評社北京9月30日訊/國美控制權終以陳曉勝利而塵埃落定。這場為國人持續矚目的黃陳大戰,時戰時和,過程跌宕起伏,結局似已清晰而實則依舊撲朔迷離,如同一出圍繞中國企業公司治理結構的庭辯大戲,集合了道德的對立判斷、司法約束的背景、雙方當事人的反思和嬗變等一系列精彩細節,而境外資本的介入又為充斥其間的口水戰增加了無數重量。

  京華時報刊登媒體評論人徐立凡文章分表示,黃敗陳勝意味著什麼?國美以後的路還很漫長,新的爭鬥或許還將醞釀。但無論誰勝誰敗,都代表了程序的勝利。

  參加股東大會的股東們根據自己的利益需求和價值判斷選擇支持方,這是完全按照遊戲規則行事。國美作為上市公司,已由黃光裕時代的家族企業蝶變成了公眾公司,公眾公司就不僅要考慮家族利益,還必須將公眾利益置於重心位置。在黃、陳相爭驟起後根據公司章程召開股東大會,是遵守遊戲規則的陽光博弈,是體現了程序正義的勝利,這實際上是對公眾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最好的保護。而正義與否的標準只有一個:按規矩來還是暗箱操作。

  支持黃、陳之爭的兩個對立面,都可以指出對方有損於公司利益之處。黃光裕觸犯法律已遭制裁,其所作所為一度置國美於險境。而陳曉團隊則因“魚死網不破”的豪言壯語公開與大股東決裂,也給國美的生存發展環境帶來波動。由於雙方都存在這樣的行為短板,因此被不少觀察者習慣性地納入道德體系加以評判:比如,黃、陳的忠奸之辨等等。但事實上,對於一個公司控制權的爭奪,真正的道德標準是:誰能保證國美這一中國零售巨頭的發展。國美股東和機構投資者認定了陳曉團隊,那麼至少現在已經認定了誰合適。這合乎法理授權,如果今後認定陳曉團隊不合適,還可重新授權。法理性是一個公司發展的真正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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