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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上樓:一場農民完敗的圈地運動

http://www.CRNTT.com   2010-11-05 10:01:36  


 
  廊坊未獲批先“掛鈎”

  正在向國土部報批試點的廊坊市,已通過“掛鈎”騰出建設用地兩萬畝

  目前河北省各地出台多項措施,刺激新民居建設快速推進。

  在廊坊,當地國土局組織建立了“廊坊市國土土地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參與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的實施。騰出的建設用地指標,由市政府統籌安排使用。

  目前,該公司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已融資60多億元。

  另外,從2009年起,廊坊市委、市政府將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納入對各縣(市、區)政府的考核內容,並加大考核權重。

  公開資料顯示,廊坊市目前通過新民居建設已騰出建設用地2萬畝,其中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可置換出7000畝用於支持城鎮建設。

  10月15日,廊坊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孫大起說,廊坊市新民居工程,就是利用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將農村零散的建設用地整理、複墾後,同等面積調劑到城鎮,作為新增建設用地使用。

  不過,據廊坊市國土資源局總工郭立平介紹,廊坊市正在向國土資源部報批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目前尚未獲得部裡批准試點。

  而根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管理辦法》,掛鈎試點必須經國土資源部批准,未經批准不得自行開展。

  昨天,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接受本報採訪時強調,沒有周轉指標,“一動土就違規、犯法”。

  先占後還的“探索”

  去年河北得到1.2萬畝的指標,未來,河北計劃通過新民居建設,“節約”出50萬畝建設用地

  據了解,廊坊的新民居建設用地多數占用了耕地。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確需占用的必須經國務院批准;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占用任何性質土地超70公頃,都需要國務院批准。

  不過,據廊坊市國土資源局總工郭立平介紹,建新民居占用耕地,是根據河北省相關政策。

  目前河北全省推開的新民居工程,均是依照去年河北省《關於農村新民居示範工程建設用地的指導意見(試行)》。其中規定,新民居建設,“需要占用農用地的,可採取先占後補的方法周轉使用”。

  也就是,可先行占用農用地進行建設,後將舊村宅基地複墾為耕地返還,並返還占用面積的1.2倍。

  據媒體報道,去年,河北省列入計劃的2000個省級新民居示範村,有928個村通過辦理周轉用地開工建設。

  來源於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的報道,河北國土資源廳廳長張紹廉說,新民居建設需要先建後拆,占用一定數量的農用地,但每年國家下達給河北省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只能基本保障省以上重點項目用地,省國土資源廳“為有效破解這一難題……按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精神……探索性地提出了實行周轉用地政策。”

  不過,國土部2009年批給河北的增減掛鈎周轉指標僅為1.2萬畝。河北省“探索”的周轉地,遠遠超過了這個指標。

  2009年河北啟動了1000個村的新民居建設,預計到2012年全省15%左右的行政村將完成新民居建設改造,將騰出50萬畝建設用地指標。

  國土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隕文聚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周轉指標的使用流程,至少包括確定項目、拆建、複墾、驗收等程序,周轉指標歸還和使用,要接受國土部監督,最終歸還的耕地也需要通過國土部驗收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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