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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釋扁的周占春現又判決陳水扁無罪

http://www.CRNTT.com   2010-11-06 08:49:07  


 
  其實,周占春兩年前會作出無保釋放陳水扁及昨天會作出陳水扁無罪的裁決,大家早就心中有數。實際上,就在前年由周占春作主審法官的陳水扁貪污、洗錢案開審時,現場採訪的媒體就發現,當陳水扁被提押到庭時,周占春一看到陳水扁,就對陳水扁說:“你變瘦了”,因而被媒體和名咀揣測他與陳水扁極為稔熟,而且政治立場很鮮明。

  周占春的政治立場確實是很鮮明。當馬英九的特支費案被一審判決無罪時,周占春就聲稱,“如果馬英九案落在我的手中,一定會判有罪且重判十年”。如此鮮明的立場,就可知他昨日就將會判決陳水扁無罪了。因此,在昨日下午判決之前,午間出版的《聯合晚報》就已以《陳水扁“二次金改”案一審,扁判無罪可能性高》為題,分析預測“由於本案由曾經讓扁開釋的地院審判長周占春負責審理,在審理之初,外界對判決扁有罪相當不看好,審理中國泰蔡家和元大馬家,對於給款全部堅稱是政治獻金,與金控合併全無關聯,至於被控洗錢的扁家成員和政商人士,構成犯罪的前提,也須要認定這六點一億 元新台幣是不法犯罪所得”。

  果然,《聯合晚報》的預測不幸而言中。實際上,曾參與二次金改偵審過程的檢察官說,蒞庭公訴檢察官在案件審理期間,就已感受到承審合議庭的心證,且合議庭對“總統”職權的認定,與陳水扁及律師在法庭內的論述一致,“判決書幾乎與陳水扁的答辯狀一樣”,故他對判決結果並不意外。另一名也曾參與“扁案”偵審的檢察官也認為,合議庭開庭期間,從未討論過金控併購與“總統”職權的關係,卻在《判決書》里花了二十幾頁論述“憲政”問題,難保不被外界批評判決是“先射箭,再畫靶”。連一些法官也認為,二次金改案合議庭審理期間鮮少觸及“憲法”問題,卻在《判決書》一開始,就花長篇幅解釋“總統”職權無關金融併購的“憲政”架構,並以“憲政”論點判陳水扁無罪,確實易招不當聯想。倘《判決書》是先敘明企業給款扁家與行賄間為何沒有關聯,自然會比較妥當。

  負責偵查此案並將之起訴的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更是指出,根據北院提供的《判決書》摘要,合議庭評述“憲法”本質,得出金融機關合併並非“憲法”列舉的“總統”職權,據此判決陳水扁無罪,這與“憲政”實務及社會認知有嚴重落差。為此,檢察官在收到《判決書》後,將調閱相關卷證,了解法院調查過程後,再研究是否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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