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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腎誰做主

http://www.CRNTT.com   2011-03-31 11:13:37  


 
  長良醫院做下如此不良之事,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掙錢。其切掉胡傑一個腎,受腎人花了30餘萬元,胡傑只得到了2萬4千元,其餘的全被中介和醫院瓜分了。由此不難想像,器官買賣禁而不止,非法中介逼人賣腎,全是因為有長良醫院這樣的不良醫療機構存在。如果沒有醫院強行取腎,非法取腎無法完成,中介還怎麼存在?

  胡傑的悲慘經歷,足可以提醒一些人,不要妄想用出賣自己的身體器官“賺錢”;不過,要徹底杜絕非法器官交易,還得堅決鏟除長良醫院這樣披著合法“紅”衣幹著害人“黑”勾當的醫院。

“強行取腎”揭開怎樣的“黑幕”?

  來源:華聲在線 作者:王軍榮 時間:2011-03-29 08:42:05 

  湖南小夥胡傑,因還不起18000元賭債想到“賣腎”,幾個月後,儘管反悔表示“真的不想做了”,仍然被強行取腎,切掉了左腎。事後,胡傑的銀行卡里打進了27000元。目前,涉案的山西臨汾長良醫院已經停業。(3月28日《中國青年報 》)

  為錢“賣腎”,讓人恐懼;醫院成了“賣腎”的幫凶,讓人害怕。或許真的會發生,我們一覺醒來,卻發現自己身上的某一器官突然不見了。

  強行取腎,只不過揭開了“人體器官買賣”的冰山一角。無論你承不承認,這是個事實,且是一個巨大的利益“市場”。人體器官買賣黑市很猖獗,已經不容粉飾。他們都已經相當明目張膽了,只要在在百度搜索上敲入“尋肝源、腎源”一詞,數萬條信息撲面而來,留下的QQ號、手機號不勝枚舉,甚至有公司形式出現對此進行操作。如此膽大包天,又是誰縱容的?

  人體器官買賣黑市很猖獗是建立在兩個事實之上:供需矛盾相當突出。全國每年150萬名需要器官移植患者;暴利相當驚人,有2.5萬與15萬元之間的巨大利潤空間。人體器官買賣黑市之所以猖獗,在我看來,有兩個原因:其一,是與法律的缺失有關。至今我們還沒有器官買賣罪名;其二,打擊力度不夠。甚至有著明顯的線索也會不了了之。需求市場大,而違法成本又低,讓人體器官買賣如何能不“紅火”?

  人體器官是不容買賣的,否則,不僅失卻人和法律的尊嚴,也讓社會處於動蕩不安之中。富人可以買窮人的器官重獲健康,而窮人則必須以殘缺的身體才能改變人生,如此社會,我們有何安全感?

  如何打擊“人體器官買賣”?首先,要加大法律懲罰力度。全國人大代表、浙江新光控股集團董事長周曉光建議,在刑法中增設“人體器官買賣罪”,顯然,這能夠有效的遏制此類犯罪現象。其實,在大多數國家,人體器官的買賣及其相關的商業化操作都有著相應的罪名和量刑,如英國《人體器官移植法案》規定了人體器官買賣的犯罪,日本《器官移植法》規定了非法出售人體器官罪、從事人體器官買賣中介罪以及為獲利而非法為他人實施器官移植罪等四項犯罪。可我們這方面的立法卻是滯後和空白的;其次,用法律和制度鼓勵公民捐獻器官,讓公民摒棄舊有的思想,樂於捐獻自己的器官,造福於他人。

  當供需不再矛盾,當法律懲罰加強時,“人體器官”才不會以“買賣”的形式出現在我們的眼前。我們才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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