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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漁民緣何刺死韓國海警

http://www.CRNTT.com   2011-12-13 10:29:32  


被韓國抓扣的中國船員
  中評社北京12月13日訊/據韓國媒體稱,12月12日早7時,兩位韓國海警在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西南85公里海上扣押“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時,被中國船員揮舞的玻璃碎片刺傷。其中一名警長在送去治療途中,因左肋被捅,內臟破裂,不治身亡。[詳見鏈接]

  兩國爭端無小事,何況是死人事件。事件發生後,韓國外交部當即召見中國駐韓大使,向中方表示了強烈抗議。韓國總統府稱之為極其不幸的事件,並稱將以此案為契機,採取相應措施避免此類事件重演。而韓國水產業協同組合中央會更是計劃於本月14日舉行“譴責大會”,要求中方道歉並保證不會有下次。

  中韓因捕魚導致的摩擦,近年已愈演愈烈。這起悲劇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很有可能確實是“非法捕撈” 
 
  事發地很可能在規定的禁止中方捕漁地帶

  據韓國方面的報道,“仁川海洋警察署表示,仁川海警警長李某(41歲)等兩名特攻隊員當天上午7時在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西南方85公里海上抓捕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時被中國船員揮舞的凶器刺中。”

  具體的經緯度沒有標出,但假如距離“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確實是85公里,那麼根據2001年簽署的《中韓捕魚協定》,那事發地點要麼落在“中韓維持現有漁業水域”,要麼落在“韓特定水域”,按規定,前者是“維持現有漁業活動,不將本國有關漁業的法律、法規適用於締約另一方的國民及漁船”,韓國方面管不了。而對於“韓特定水域”,則規定中國漁民禁止到韓國宣布的“特定禁區”和“特定水域”作業。2005年漁政局《涉韓漁業水域作業須知 》重申了此點,而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再次確認“禁止漁船違規進入敏感爭議水域作業”。
 
  從時間上看也很可能是“非法捕魚”

  另外,韓國方面稱是“上午5時30分左右”發現中國漁船進行“非法捕撈”的。在12月份,5時30分天還是黑的,所以,這艘漁船很可能確實是“非法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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