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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中國網絡輿論的三大變化

http://www.CRNTT.com   2012-01-15 10:14:07  


 
  第二個變化我稱之為“網絡社會力”的崛起。社會學家認為,“社會的生產”構成了中國社會轉型的一個基本問題。自20世紀70年 代末以來,研究者們寄望於從“非政府組織和第三部門中”、“脫離單位制的城市社區中”、“與社會轉型相伴而生的城鄉各種集體行為和社會運動中”尋找社會的 生長點。今天,我們可以毫不猶豫地說,一個獨立而富有參與性、抵抗性的公民社會正出現在中國的互聯網上。與那些享有相對充分的政治自由的國家相比,互聯網 在中國的政治功能存在較大的不同。它不可能以一種戲劇性的方式改變中國的政治生活,但它可以增進建立在公民權利義務基礎上的現代社會資本,導致獨立於國家 的社會力量的興起和壯大。

  現階段,中國步入一個“權利”的時代,農民、工人和剛剛形成不久的中產階級,都在各自爭取自身的公民權利。上個世紀90年 代以來,隨著一些“重要的轉折甚至逆轉”(孫立平語)的發生,中國的社會衝突和社會抗爭在數量、規模和烈度上出現了明顯的上升勢頭。學者觀察到,在其中, 最明顯的新特征也許就是尖端電子技術的應用,它使抗議者間的聯繫更加便捷,同時也能夠通過媒體與國際社會向可能的支持者們傳播其困境,人們之間由此產生新 的社會關係和紐帶、新的利益關聯,相關社會運動的動員能力也得到提高。在2011年歲末發生的烏坎事件,就是這種趨勢的最好體現。

  人們爭取公民權利的努力,勢必與爭取信息權利的鬥爭交織在一起。廣義的信息權利,指的是人們自由地、沒 有恐懼地彼此交流、聯繫、聚集和協作的權利,它建構在聯合國的人權文件以及各國的憲法之上,這些文獻對公民的信息權利都予以確認。例如,《世界人權宣言》 第十九條宣告,“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 由。”

  在國際上業已形成了有關何為互聯網權利基礎的基本共識,這些共識體現為對公共利益至關重要的公共網絡的 接入和使用應該有怎樣的核心目標與原則。例如,人們強烈認同接入自由和發布自由的原則。這種自由包括,任何人如果想要連入公共互聯網,就可以經由各種平台 連入,無論是有線、無線還是衛星。與此同時,公共網絡早就在奉行非歧視原則,即公共網絡應該是內容的開放管道,不論是通過電話傳遞的語音,還是通過網絡傳 輸的數據。它也遵循普遍准入原則,即提供者必須讓自己的服務可以被每個人享受到。

  儘管如此,網絡權利還是最為普遍地存在於政治語境中。在一種政治語境中,網絡權利被視為人權的一部分, 特別是持此觀點的人認為,線下的人權與自由應該在網上也同樣適用:“互聯網是增強所有其他網絡的能力和潛力的一個網絡,因此,我們認為確保其使用者享有某 些基本自由至關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表達自由。”而在另外一種政治語境中,互聯網管理遵循著“安全第一”的邏輯:“互聯網信息的自由流動與安全流動是相互 依存的整體,應在保障互聯網信息安全流動的前提下,實現互聯網信息的自由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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