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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道德檔案”,請領導先行 | |
http://www.CRNTT.com 2012-03-08 11:17:43 |
給每個人建道德檔案不如官員財產公示. 星島環球網 2012-3-6 作為本屆全國政協委員,李小琳5年來一共提交了21份提案,“我的提案都得到了相關部委的答覆,辦理情況我比較滿意。”今年,她的提案多關於新能源、節能減排、道德建設等內容。“我覺得應該給每個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檔案,以此來約束大家,每個人都要‘知恥’。”〈來源:中安在線-新安晚報〉 給每個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檔案,就能以此來約束大家?每個人都要‘知恥’,可有些官員就是不知恥,你就是給他建一千份道德檔案一萬份道德檔案,只要沒人監督,他還不是照樣的貪,照樣的找小三? 就是給每個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檔案,亦得從官員開始做試點,等到官員不貪了,知恥了,再給每個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檔案。 怕就怕,只給民建立一份道德檔案,而不給官建,而且只能由官給民立一份道德檔案,而民根本不知道官的道德檔案是什麼樣子。再者,既然給民建立一份道德檔案,亦就可能是灰色檔案;如果建檔案者不道德,說些不負責的話,就可能給有些人的上學找工製造障礙;就是有一些人在少年時做過錯事,那些錯事就可能隨著檔案伴隨他一生,有可能把他逼向絕路。 所以,在法制國家,一切要以法辦事,只要不違法,就是好公民。就是做不合道德之事,亦應通過道德約束;即包括外界的輿論監督,又包括個人的修養調適。而就是有犯罪前科的人,本來就是有相應檔案的,何必再來什麼道德檔案?就是有犯罪記錄的人,他們的隱私亦應受到尊重,何必再建立侵犯公民隱私權的道德檔案? 其實,給每個人建道德檔案還不如給每個官員建一份財產檔案,或者再建一份更寬泛一些的廉潔檔案,可以有財產,可以說出自己的子女有沒有出國,可以說一說自己的子女做的什麼官做的什麼生意,可以說一說自己的親戚做的什麼官做的什麼生意;當然更可以記錄在案的是自己與多少個女人有過肌膚之親,在自己的任內出過多少責任事故,等等... 如果要政治體制改革,就以官員財產公示為突破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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