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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博士“不再信法”是法律的悲哀

http://www.CRNTT.com   2012-04-25 14:12:33  


 
曹林:不要讓信仰法律的公民失望

  2012年04月25日04:29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不得不感慨,王進文一家還是幸運的,他們能獲得國務院的回應,扳倒省政府徵地決議,與其清華博士的身份和公開信的效果有很大關係。當初這位博士的公開信一發表,輿論大嘩後,濰坊市濰城區時任區委副書記王兆輝立刻赴京與其當面溝通,這種迅速的反應頗讓許多其他拆遷戶感到羨慕。其實,官方的反應,並非因為清華博士給市長寫了信,而在於信是公開信。是公開的力量向官方施加了壓力、使其無法回避。狐假虎威,濰坊官方怕的不是清華法學博士,而是公開信所產生的圍觀壓力。

  國務院行政複議裁決書指令:撤銷山東省人民政府的“徵地合法決定的裁決”,責令山東省政府依法重新處理。顯然,這個裁決也受到了輿論監督的影響,在清華博士的敦促和輿論的圍觀下,山東省政府的“徵地合法”決議被成功扳倒。如果沒有輿論的圍觀,沒有“清華博士”的身份壓力和由此產生的新聞追蹤壓力,一個小人物的力量是很難推翻省政府的決議的。

  這讓輿論和公眾看到了法治的力量。一切都要置於法律的統治之下,即使是省政府作出的決議,也要經受法律的考量。即使這個結果,是在媒體的推動和公眾的圍觀下才出現,是一個難以複制的特殊個案,經年累月付出了昂貴的代價,但還是彰顯了法律的力量,使行政權力馴服於法治的裁決之下。小人物扳倒省政府的徵地決議,這是一個關於法治的象徵,在法律的視野中,沒有小人物之小,沒有省政府之大,每個人都要平等地接受法律的衡量。

  這一個結果,還是能讓許多信仰法律的公民看到了希望:依賴法律,信仰法律,通過法律的途徑捍衛自己的權益,是能夠獲得法律支持的。即使面對的是一個龐大的、擁有強大行政支配力、得到省政府決策支持的地方政府。

  當王進文以公開信方式籲求關注時,曾有人質疑,王進文作為一名法學博士,在遇到問題時不依靠法律,卻利用“清華”和“法學博士”的名頭從網絡上來尋求輿論支持,有悖法律精神。這種苛求當然站不住腳,首先,王進文一家從未放棄在法律的框架中維權的努力。在致信濰坊市長之前,王進文幾乎走遍了所有的法律程序,仍然難以阻止房屋被強拆;後來又提起5起訴訟,4起官司“石沉大海”,有關部門以“拖”來耗盡公民維權的決心。另一方面,寫公開信的方式籲求輿論關注,與法律並不相悖,也是一種言論表達方式,當政府部門自恃強大無視民眾訴求之時,當司法內部缺乏運送正義的動力時,需要輿論監督的力量去推動,需要“倒逼”。王進文的公開信,正是一種“倒逼”的努力。這種“倒逼”還是在法律框架之內,是借助法律賦予自身的權利去尋求法律的保護。可想而知,沒有這種“倒逼”,很難有這個結果,起碼不會這麼順利。

  所以,永遠不要讓信仰法律的公民絕望。公民尋求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問題,這種良善之心,這份對法律的信賴,是政府之福,社會之福,法律之幸,應該得到尊重和呵護。這裡有一個價值次序,政府首先要守法,而不要逼著公眾走到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利的地步。如果走到了法律程序中,就應該呵護公民這種對法律的信賴,在法律框架中解決問題,尊崇法律的權威。而不要逼著求告無門的公民採取極端手段維權,許多悲劇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都可以找到絕望的影子。

  永遠不要讓信仰法律的公民絕望,另一個層面是,不要讓公民覺得信仰法律需要付出昂貴的代價,打官司需要耗費高昂的成本。這一次王進文就是如此,即使耗費高昂代價扳倒了省政府決議,可是,他們的房子已經被拆了,他們的土地上已經蓋上了20多層的高樓。正義的裁決已經遲到了,最終的權利必須得到捍衛,地方政府必須更好地保障王進文一家及其被強拆的村民們的權益。因為我們不能讓寄希望通過法律維護權益的公民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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