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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存在的毒膠囊說明了什麼? | |
http://www.CRNTT.com 2012-04-28 14:15:27 |
讓阿姆斯特朗教授不理解的是,在普強公司與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鬥爭的過程中,普強公司曾經召開了一個特別董事會決定公司應對策略,結果董事會不僅決定繼續銷售帕納巴,而且決定積極採取法律手段來盡量延長藥品的銷售時間。也就是說,董事們明明知道帕納巴害人,卻為了利益阻擾法律和行政的監管,繼續銷售有害藥品。 阿姆斯特朗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教學案例,他相信如果讓學生扮演股東角色,自己的那些未來將是商業精英的學生們肯定會有不一樣的選擇。在他向挑選出來的學生和商人們講述這個事件時,97%的人都贊同普強公司的行為不負責任,但是當他讓學生們扮演普強公司的董事時,79%的“董事會”成員選擇繼續銷售帕納巴。接下來的實驗中,即使阿姆斯特朗特意強調假藥在殺死病人,仍有75%的“董事”選擇盡可能延長銷售時間,以便每年多賺1900萬美元。 “我被驚呆了,我的學生們明知藥品在殺死病人,他們的選擇卻與普強公司管理者完全相同。”學生們也對自己的選擇沒有承擔社會責任感到羞愧,但是仍然不改變他們的商業決定。後來阿姆斯特朗又把這個實驗重複了很多年,結果都大同小異。這個實驗成為經典的教學案例,其後在10個國家重複進行了91次,結果都驚人地相似。 阿姆斯特朗不得不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善良的人在履行自己職責的時候,也會做出邪惡的舉動。即使在法制和規範下走向理性的資本主義,商業個體一旦能夠找到逐利的突破口,宗教倫理或是道德自律,都變得蒼白無力。 於是,儘管社會往前推動了上百年,又回到了20世紀初美國第一個消費者保護機構FDA形成時,政府和公眾達成的共識——商業不能同時滿足兩個目的:一方面極力賺取利潤,一方面保護消費者不受商業的野蠻行為和劣質產品的侵害。食品和藥品安全與否,是衡量一個社會公共政策好壞的檢測器,政府作為監管方的責任難以推卸。 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也應該是一個事關每個個體的社會議題。在網絡上發起對中國食品安全問題統計的吳恒,在倡議網友們一起來關注這個問題時,引用了約翰.多恩的一段話,它在我們今天讀來,別有深意—— “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可以自全。每個人都是大陸的一片,整體的一部分。如果海水衝掉一塊,歐洲就減小,如同一個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領地失掉一塊。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損失,因為我是人類的一員,因此,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它就為你而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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