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 |
文革記憶:死去活來的日子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05 08:45:56 |
1976年9月9日,毛澤東去世,這給我的命運籠上了濃重的陰雲。本來,從1975年1月10日我被捕以來,除了剛進來時審訊過幾天以外,其餘的將近兩年中我似乎已經被人遺忘了。每天白天面壁僵坐,夜晚在長明燈的照射下睡眠,很少有人來打擾,日子過得平靜而單調,我已經心如止水,習慣這種“生活”了。但是,毛去世的哀樂聲打破了這種平靜,我的處境開始發生了一些不祥的變化。 先是在一次大“查號”後把我關進了一間與其他“大號”不相連的“小號”(有經驗的老犯人都知道這意味著什麼),接著在10月1日國慶節那天夜里10點多鐘,我在睡夢中被叫醒,懵懵懂懂地被帶到看守所外一間燈火通明的大房子里。房間的中央放著一排長桌,桌後坐著一排人,大約有七八個。中間一個頭髮花白、文質彬彬的戴眼鏡者,像是地位最高的官員。在他們對面的牆角下有一個小方凳,我被指定在那裡坐下,一盞大聚光燈照得我睜不開眼睛。 戴眼鏡者最先發話:“我是許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亓中山,現在宣布:對現行反革命犯馬雲龍的審判現在正式開庭。”接著,他派人遞給我一本厚厚的起訴書,說:“太長了,就不給你念了,你識字,就自己看吧。” 這時,我才徹底地清醒過來,一頁頁地翻看著起訴書。起訴的“罪狀”從“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攻擊無產階級專政”、“攻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到“攻擊江青、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等中央領導”和“攻擊河南省領導劉建勛”,以及“攻擊黨的計劃生育政策”等等,共85條,全部是我在兩年多的時間里的言論。有在課堂上給學生講課的內容,有在政治學習時的發言,也有平時和同事聊天時說的話,甚至還有在農田勞動時說的笑話……我知道,這是我的三位同事用兩年的時間精心記錄下來的,有時間、地點和在場人,甚至還有說話時我的方位和其他人的位置,相當翔實。 幾年後,當我平反出獄後才知道,這個案件來頭不小。那三個同事把對我的檢舉材料通過“通天內線”直接送到了當時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紀登奎手中,紀批示給當時的河南省委書記劉建勛,劉則下令由當時河南省委的副秘書長楊錫淼帶隊,組成龐大的調查組於1974年底進駐長葛,來調查我的問題(“四人幫”倒台後,這位副秘書長作為“三種人”被抓起來了,還判了幾年徒刑。1980年代中期,他刑滿出獄後回到鄭州,專門請我吃了一頓飯,為了當年領隊抓捕我的事向我正式道歉,我接受了)。而執行逮捕任務的是許昌地區公安局的正局長朱幹(這是一個慈眉善目的老幹部,在審訊我時語氣親切而平和,但處理起來卻毫不客氣。1979年初我被“寬大釋放”後,為了要求徹底平反曾找到他家,他在家中接待了我,在我走後一星期內下達了徹底平反的文件)。這個案件曾被定為當年河南省“四大反革命案件”之一。 那個晚上,我一邊在聚光燈下讀著起訴書,一邊暗暗地估量著面臨的形勢:毛澤東去世後的國慶之夜,匆匆地深夜開庭,而主審法官竟然是中級法院的第一把手,這顯然是非同尋常之舉。外面的形勢如何,我在獄中無法判斷,但肯定是相當緊張了。而我知道,每到這種時候,都會有一次大“鎮壓”,以震懾社會。我的命運凶多吉少,而且時間顯然已經不多了! 怎麼辦?雖然在這個不像樣的“法庭”上,除了審判者之外,沒有辯護律師,沒有一個聽眾,更沒有新聞記者(這是“文革”時期的慣例),但總還有速記員,這恐怕是把我的聲音留給歷史的最後機會,我惟有全力地為自己辯護了。 於是,我開始逐條地陳述和辯護。例如,罪狀的第一條是:我說過對毛主席也要“一分為二”。我辯護說,毛主席說過,世間萬事萬物都是“一分為二”的,難道這對他自己就無效?法官說:“毛主席是英明偉大的,沒有錯誤的。”我說:“別的我不說,把林彪指定為接班人,還寫入黨章,事實已經證明這就是個錯誤……” 一條接一條,你來我往,審判成了辯論,進展十分緩慢,天快亮了,法官宣告休庭。等他們吃了飯,睡了覺,再繼續開庭。可我卻無法休息,休庭時還要在監號里緊張地準備下次開庭的辯護詞……就這樣,整個審判斷斷續續地進行了一個多星期,85條罪狀才說了一大半……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