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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因“穩增長”而放鬆“調結構”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29 08:16:31 |
財政政策應更積極 文章認為,然而,如果僅僅靠寬鬆的貨幣政策來刺激經濟是遠遠不夠的,這不僅因為貨幣政策作為一種總量工具難以實現結構調整的目標,而且在目前中國經濟的貨幣化程度(可以用M2/GDP比率來衡量)與金融抑制程度(可以用負實際存款利率的持續時間來衡量)都很高、地方政府存在巨大或有負債的情況下,繼續大規模放鬆貨幣政策、特別是注入巨額信貸的成本將是巨大的。要在穩增長的同時調結構,財政政策應該在本輪的宏觀經濟應對中扮演更為積極與重要的角色。 首先,中國政府應該推行更大力度的結構性減稅政策,除了明顯降低中小企業的所得稅稅負之外,還應擴大服務業營業稅改增值稅的試點範圍。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應該進一步提高。此外,應該效仿國際慣例,允許家庭在貸款買房時的利息支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之前抵扣。 其次,中央政府應繼續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尤其是應要求地方政府落實之前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除對保障性住房項目提供財政資金與銀行貸款支持之外,中央政府應該將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列入對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指標。 再次,中國政府應該把更大比例的支出由投資轉向教育、醫療與社會保障等社會公共產品的提供。政府支出結構的轉型有助於降低中國居民對未來的不確定性,從而降低居民的預防性儲蓄傾向,提高居民消費率。特別重要的是,中國政府應要求國有企業加大分紅比率,將國有企業分紅以透明方式注入中國居民的社保賬戶,以解決老百姓的後顧之憂。 除上述財政政策外,中國經濟的結構轉型也有賴於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壯大。一方面,中國政府應加快推動金融市場改革(擴大溫州金融試點範圍),為中小民營企業拓展更多的融資渠道;另一方面,中國政府應真正降低若幹服務業部門對民營企業的准入門檻,鼓勵更多的民間資本參與到鐵路、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的建設中來。 最後值得警惕的是,目前中國政府不應該因為要穩增長,就顯著放鬆甚至結束針對房地產行業的宏觀調控。如果這樣,中國的房價可能重演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的全面反彈。相比資產價格泡沫下的高增長,我們寧願選擇更加健康與平穩的中速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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