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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局長”戴名表這事沒完

http://www.CRNTT.com   2012-08-30 11:20:07  


 
  三、為保障領導戴名表的權利,需要盡快財產公示

  財產公開,官員才能放心戴名表、開好車、住好房

  然而,話又說回來,沒有人規定領導就是不能戴名表。只要來源正當,或者用於購買名表的收入合法,任何人都有佩戴名表的權利。何況,官員本來就是社會上有地位的人,工作一定年限的中高級公務員,孩子基本也長大獨立了,戴一只好表合情合理,怎麼能規定讓他們只佩戴普通的表呢?

  既要戴上一款不錯的表,又要防止民眾議論紛紛,唯一的方法就是進行財產公示。之所以公眾這麼關注這件事,恰恰是因為現在公務員的薪資還沒有陽光化。

  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官員往往不僅戴名表,還能開好車,住好房,就是因為財產陽光化,使用起來沒有任何顧慮。像梁振英,最近向公眾明示名下有6套房產,照樣安穩地做他的香港行政長官。換成內地官員,恐怕得戰戰兢兢了。

  由上自下公布財產,見效最快

  當下,官場腐敗仍然嚴重,民眾怨氣大,這是當下社會不爭的事實。這導致官員常常不被信任,民眾潛意識里對官員有敵視心理,這讓許多官員感到冤枉。公布財產作為各國通行的“終極反腐手段”,相信有為數不少的官員願意通過這種方式來擺脫不被民眾信任的局面。

  然而,官員公布財產說了這麼多年,迄今為止只有不多的試點,而且多在比較偏遠的地區,影響力不大。要想讓財產公示起作用,最好的辦法還是自上而下地進行財產公布。有魄力的官員應該主動承擔這個責任。


  四、結 語

  作為“第四權”的監督權,目前還很弱小,天津“炫富女”曬奢侈品“坑爹”,半年了還一個水花都沒有。因此,監督官員,一定要“咬住不放”。

  (本文來源:騰訊新聞評論《今日話題》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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