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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家:如何對待馬英九“活路外交”?

http://www.CRNTT.com   2012-10-16 00:30:29  


 
  此外,台灣即將正式加入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有2個,其一為“南太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SPRFMO),台灣於2009年參與簽署其成立公約,並將成為會員;其二為“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台灣於2011年參與其籌設大會,並將於2013年1月1日成為會員。

  馬英九當局將國際組織參與策略從直接“參與聯合國”調整為“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及活動”;在參與國際組織問題上,強調以“實質參與”為最高目的,“名稱、方式都可以彈性處理”,台灣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方式務必做到讓國際社會認同與支持,且大陸不反對。這些均表明,較之李、扁時期,馬英九當局的“活路外交”政策更加務實、靈活。馬英九執政四年,台灣在訴求參與國際組織及其活動上呈現出如下變化及特點:

  第一,在“參與”名稱上,不再像李、扁時期使用“中華民國”、“台灣共和國”或“台灣”等標示“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名稱;而是訴求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及其活動。台灣當局高層多次指出,使用正式“國名”的難度很高,“中華台北”是最大公約數,島內民調也顯示多數台灣民眾能夠接受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與國際組織。

  第二,在“參與”身份上,放棄過去直接爭取獲得“會員國”資格的方式,改采迂回戰術,先力求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的“觀察員”,俟機成為正式會員。

  第三,在“參與”方式上,在馬英九看來,以往的“加入”和“重返”方式不符合“外交休兵”的策略需要,而“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既內在地包括“加入”和“重返”的意義,也可指聯合國專門機構中的觀察員地位和在聯合國專門機構內的活動,這種提法所具有的模糊性可以為台灣擴大國際參與提供較大的靈活性。

  第四,在“參與”目標上,暫時放棄“參與”聯合國,先謀求“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且選擇一些政治敏感性較低、與台灣民生密切相關,在程式上有一定可行性的專門機構作為“務實爭取”的目標。

  總體來說,在台灣國際參與問題上,馬英九當局選擇了一種溫和而非衝撞的方式,追求參與國際組織的實質意義,而非塑造政治象徵,這是其和李、扁時期的最大不同。馬英九當局不再提出“重返”或“加入”聯合國案,而改以“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為運作主軸,將目標鎖定在“實質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並且彈性處理“參與”名稱,是更務實、更符合國際社會期待的方式。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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