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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經”新加坡保障房建設

http://www.CRNTT.com   2012-12-17 11:02:52  


 
  1.規定了購買組屋的資格,並進行嚴格審查
 
  單身人士35歲以前不能直接購買組屋,只有結婚了的符合購買資格的夫妻才能購買組屋。一個家庭只能擁有一套組屋,因繼承、贈與等原因獲得的另外一套在規定的期限內必須出售。
 
  2.規定了組屋的轉售、出租條件
 
  從建屋局購買的組屋必須實質性住滿五年後才能出售,從市場購買未拿政府補貼的組屋則不受這些條件限制。如果五年內必須出售,就必須出售給政府。
 
  組屋在購買後的五年內也可以租賃,但必須是業主與租賃人合住。正常情況下,不得完全出租,如果完全出租,政府將收回組屋。只有特殊情況下,許可在購買後的五年內完全出租,如家庭成員全部出國。違法出租的房屋將被強制收回。
 
  3.高收入者不能參與組屋的購買,或從中牟利
 
  不在組屋政策規定的收入水平範圍內的高收入者,不能直接購買組屋;已經購買了私人公寓或別墅的家庭,也不能從二級市場購買組屋;已經購買了組屋的人,可以購買私人公寓。
 
  4.非居民和永久公民不能直接購買組屋
 
  新加坡是開放城市,外來居民多,目前520萬人口中,非居民達到100多萬。
 
  因此,新加坡政府規定非居民和永久居民不能直接從建屋局那裡購買政策性組屋,只能在二級市場購買或購買私人住宅。對於收入水平和身份的認定,建屋局有登記和備案,隨時可以查詢。
 
  5.較低收入者可以租賃組屋
 
  對於月收入在1500新元乃至800新元以下的家庭,如果無力負擔分期付款,則可以租賃組屋,租賃的月支付比較低。租賃組屋的面積分別為一房間(30平方米)和二房間(40平方米),但只有21歲以上的新加坡公民且已經組建核心家庭的才能申請,單身人士在35歲以上。申請租賃組屋者,要求不擁有產業或不曾擁有產業(見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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