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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妹”背後的經適房腐敗

http://www.CRNTT.com   2013-01-05 12:17:36  


氣派的鄭州龍祥苑小區實乃被機關人員占去的經適房
 
  三、為開發商行種種方便,收取或索要房屋做回報

  在偵辦鄭州經適房腐敗系列案件時,辦案人員發現翟振峰擔任房管局長時的上級、時任二七區副區長的曲連文幫助鄭州某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理用地手續,為該公司協調減免土地出讓金、建設配套費、城建規費,適用優惠政策等;幫助鄭州某置業有限公司協調徵地、拆遷、施工建設等;幫助河南一家拆遷公司承攬房屋拆除工程並協調有關工程費用。因此不但收受巨額現金賄賂,還提出低價購買或直接接受房屋,獲得8套商鋪。

  四、幫開發商壓低實際成本,浮誇名義成本,換取利益

  開發經適房,利潤是被固定的,所以開發商若能浮誇成本,而實際壓低成本,則能獲得更多利潤。一部分開發商在建房之前,便會就土地前期征用補償與土地部門、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及村委會私下協商,壓低地價和有關補償價格。同時,向物價部門報價時抬高成本價格。如鄭州市中原區西流湖辦事處孫莊村村委會主任孫曉波,收受賄賂後幫助開發商低價徵地。而另一開發商則在官員幫助下將每畝30萬元的徵地價格改成65萬元報給物價部門,僅此一項獲利近4000萬元。

  五、倒賣經適房指標獲利

  經適房本來是提供給特定人群的,但不符合申購標準的人通過加價和偽造資格也可買到,這種倒賣經適房指標的情況在鄭州可謂泛濫成災。經適房建好後,本該全部面市、通過一定的流程供給特定人群,但實際上據《法制日報》報道,2005—2009年鄭州的經適房只有1/3面市。其它經適房都哪去了呢?——基本由開發商或官員倒賣出去了。而一些派出所民警也來分一杯羹,他們給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偽造戶籍、使其符合申購條件。翟振峰妻子李淑萍的一通公司在拿到南溪苑經適房項目後,還沒建成房子就在大肆倒賣經適房指標。

  六、拿著經適房項目建商品房

  鄭州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批覆文件顯示:蘭亭項目建築面積10.1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房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公建面積0.1萬平方米。而實際建成的蘭亭名苑有包括複式住宅在內的大量商品房。

  七、國有單位把經適房變福利分房

  打著“CBD中央的心靈居所、精裝現房即買即住”廣告的鄭州龍祥苑小區,不但建得氣派,而且戶型也是120、150平米的大戶型。可這個小區其實是經適房項目。小區裡面除了一幢小戶型的樓出售外,其餘住的是市房管局和省檢察院等機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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