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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會應專就文物免扣押洽簽協議

http://www.CRNTT.com   2013-01-31 08:43:24  


 
  因此,台灣方面對借出文物到大陸展出有“扣押不還”的疑慮,並不為奇。然而他們卻又很希望促進兩岸的文物交流合作,因而他們希望能有個類似“司法免扣押”的協議或法律規定。

 所謂“司法免扣押”,主要是規範擁有爭議文物的國家,在相關文物赴外展出時,不會受到司法追訴或扣押,以確保外借文物“有借有還”。由於帝國殖民時代或戰亂時,各國文物常遭掠奪或主權轉移,近年來,國際上追討文物的聲浪高漲,許多國家也制定“司法免扣押”條款,以確保文化交流無阻。而大陸至今尚無該條款。

  然而大陸方面又犯難,尚未制定“司法免扣押”條款並非是台北故宮,其實大陸並不急於收回,這就如兩蔣靈寢仍在台灣,不歸葬大陸,反而可以成為聯繫兩岸的紐帶一樣,這幾十萬件文物藏在台灣,反而折射了台灣是中國的領土。正因為如此,最起勁地叫嚷要將台北故宮的文物歸還大陸的,反而是民進黨人,尤其是曾任“台獨聯盟”主席的蔡同榮。因為歸還大陸,就可將台灣與大陸切割開來。因此,故宮國寶分為海峽兩岸的故宮所珍藏,反而成為連繫兩岸的重要物質和精神紐帶,有力地證明瞭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既然大陸不會向台灣追討索要,為何又沒有制定“司法免扣押”條款?關鍵是在於制定之後,中國大陸無法向美、英等國家追討當年被掠劫後流失於這些國家的文物。實際上,單就“火燒圓明園”一役,就有大量寶貴文物被掠奪並偷運到英美等國。而日本入侵中國時,也搶掠了不少文物。如果是制定了“司法免扣押”條款,今後就無法追討這些被掠奪的文物了。

  這就形成了一對尖銳的矛盾:台灣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渴望進行兩岸文物交流合作,但卻擔心台北故宮博物院的文物運往大陸展出後遭到扣押不還。如何才能破解這道難題呢?本來,兩岸洽簽“文化CFPA”,在其中帶有“司法免扣押”的內容,就可予以解決。因為這個協議只適用於兩岸之間,並不及於國際範疇,可使北京仍然保留向美、英、法、日等國追討被掠奪文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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