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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鎮化要擺脫土地制度掣肘

http://www.CRNTT.com   2013-04-24 08:21:31  


 
  文章分析,雖然擁有的是有限產權,但土地顯然還是農民以及數以億計的進城農民工最大的牽掛,並因此形成了對城鎮化的掣肘。具體來說,現行土地制度對城鎮化的牽製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大大減弱了農民進城的“推力”。隨著土地稀缺程度的加深和土地價值的上升,農村戶口開始變得具有越來越大的“含金量”。其結果,城鎮化最大的難題,已經不是農民“能不能”進城的問題,而是他們“願不願意”進城成為城裡人的問題。

  目前,中國城鎮化的主要陣地在中小城市特別是縣一級城市。據統計,中國共有縣級單位2800多個,人口占總人口的70%以上。可以說,縣級地區是中國推進城鎮化的重點板塊。可是,在這些地方,戶口價值幾乎為零,農民雖然在縣城買房居住,但絕大多數人卻並不願意放棄農村戶口。據一項調查,84%的農民工希望進城定居後能保留承包地,67%的農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

  更讓人吃驚的是,新生代農民工比他們的父輩對土地的要求還更強烈,調查發現,無論哪個年齡組的農民工,如果進城定居,多數還是希望保留承包地,極少願意放棄承包地,其中16-25歲希望保留承包地的比重達到89.6%,26-30歲希望保留承包地的比重達到90.3%。這不能不讓人對未來中國城鎮化的動力是否充足充滿疑慮。

  此外,對於許多農民而言,土地收入盡管已經不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但在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卻是他們最後的“保障綫”。一旦城市經濟出現波動,他們就能夠退回農村,做到“有進有退”。特別是最近一些年來,由於惠農政策力度的不斷加強,中國許多地方都出現了“逆城鎮化”的趨勢,大量的農民工放棄進城打工而回家務農,這也是造成近十年來開始出現的企業“用工荒”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現行的土地制度還會降低城鎮化的質量,剝奪了農民應有的土地增值收益,激發了社會矛盾。由於現行的土地所有權都歸國家和集體所有,農民對自己使用的土地缺乏有效的話語權和定價權,在土地被征用時無法獲得應有的土地轉讓收益,致使大量的土地溢價流入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的腰包。

  據研究人員估計,通過高額的土地差價,農民至少損失了30萬億的土地收益。還有學者經過測算後得出的結果顯示,如果農民能夠在土地交易中具有決定權的話,那麼他們的人均真實收入將至少增加30%。在城鎮化的過程中,由於徵地拆遷引發的社會矛盾也日益尖銳。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2013年《社會藍皮書》就曾指出,近年來,每年因各種社會矛盾而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多達數萬起甚至十餘萬起,其中徵地拆遷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占一半左右。

  不僅如此,現行的土地制度還成了中國農村勞動生產率進一步提高、實現農業生產規模化集中化的障礙。中國農村勞動生產率雖有所提高,但和發達國家相比仍差距甚遠。比如美國大約有3億人口,但僅有400萬左右的農民,平均每個農民的供養人口超過75人。相比之下,中國有13.4億人口,專門從事農業的人口卻有3億多,平均每個農民僅供養不到5個人。以此推算,中國的農業勞動生產率僅為美國的1/15。

  造成中國農村勞動生產率較低的原因有很多,但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分散化的土地經營模式無疑是最關鍵的因素。即使這些年來土地流轉的規模不斷擴大,但鑒於法律法規的不完全和執行成本較高,中國農業的規模經營水平依然比較低下。

  有的人擔心,如果允許農民對土地擁有所有權後,中國就會出現大規模的土地兼並現象,許多失去土地的農民就會流離失所,進而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其實,這種思維模式是陳舊的前工業化時代的產物,已經基本上不合時宜。在工業化和城鎮化雙輪驅動的現代化歷史進程中,日益壯大的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對農村剩餘勞動力具有巨大的吸納能力,而不斷擴張的城鎮規模又成為農民轉變為市民的有效容納器。這一點已經為絕大多數的工業化國家的歷史所證明。因此,只要政策得當,允許農民將土地推向市場化,就不但能夠實現農民更高的土地收益,還能夠有力地推動城鎮化的進程,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目前“半拉子”城鎮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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