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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成萬能替罪羊?

http://www.CRNTT.com   2013-06-18 14:32:06  


 
  “幫役”和官府相互需要

  學者張鳴認為,這些幫役和白役的存在,其實不是因為正式衙役工作忙不過來,需要聘用“臨時工”,而是因為衙役的工作性質,需要增加和擴大撈錢的機會,用臨時工,不僅機會增加,而且保險。

  從經濟上看,幫役和白役的薪酬待遇非常低,只有一種叫做“工食銀”的報酬,一年的平均水平僅僅是6兩銀子,其購買力相當於今天一兩千元人民幣。而不在編制內的“白役”更是沒有正式報酬。從社會地位來講,朱元璋將衙役的地位定為“賤民”,白役自然更“賤”,但即使是這樣,不但有很多人寧可去做“白役”,而且一些家道不錯的人家,也要做掛名衙役,這是什麼緣由呢?

  幫役和白役這種活計,是為官府打工,官府這張虎皮含金量很高,只要善於使用,都可以隨時變現。官府既然不能給幫役們正常的報酬,那麼,自然就允許他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無論催糧收款,還是辦理刑事案件,都是幫役們敲詐勒索的絕佳機會。

  胥吏幫役之害,在明清尤其清朝,可以說是一種政治癌症。人們憤恨它,卻取消不了它。這個群體一直聲名狼藉,而由於聲名狼藉,正直的人更不願意加入這個群體,這樣就形成一個惡性的循環:只有地痞流氓才願意進入這個群體,而地痞流氓把持了這個群體,正直人士就更不願意接近它,於是出現了幫役胥吏的世襲壟斷局面。

  百多年後,再看今天基層政府的“臨時工”現象,就容易理解了

  今天的市縣政府,無疑承擔很多直接與老百姓打交道的管理職能。由於社會變革,矛盾集中,治安、交通和城市管理等範疇確實工作量大,需要人手。但是,一來編制有限,二來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養尊處優,不願意走向街頭去做那些吃力活。同時,由於退出機制不存在,他不幹活你也沒轍。於是,這些部門就需要招收大量的“臨時工”。

  沒有編制,工資低,待遇差,這種條件不可能吸引高素質人員進入。由於收入低下,無法靠工資過上體面生活,他們往往像歷史上的前輩那樣,靠罰款、沒收和敲詐勒索尋找“光明”。這樣,顯然會引發和被管理者的衝突。而政府對於這種做法,名義上反對,實際上態度曖昧。一些部門制定了罰款指標,完成的有提成,自己抽大頭。這就是所謂的“不給錢就給政策”,政府既然不給這些執法部門更多的編制和人頭經費,那麼,就會縱容他們自己去創造收入。 

  同時,像城管(協管員)和拆遷辦工作人員,基層政府往往認為他們是直接面對“刁民”的,能夠完成按照法律無法完成的任務,能夠打開工作局面。所以,雖然各級政府都在要求從嚴控制臨時工數量(甚至要取消),但這對他們的利益而言是很不利的,這種不利,基層政府心中不會不知。(本大段部分內容參考梁發芾《從清朝的“幫役”到今天的臨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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