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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鴿拿嫖娼法官比兒子不明智

http://www.CRNTT.com   2013-09-10 11:47:35  


 
  前不久,網上流傳一封《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這封信以一名父親的口吻,直指“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夢鴿,他的母親”。“作為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的告訴他不能酒後駕車。”這封信還指出,李某某厮混酒吧、曾因打人被勞教、案發後不認錯誤,都說明其家長的錯誤引導、溺愛。

  夢鴿把兒子犯事歸咎於環境,卻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是最重要的環境之一,正是這個內環境——家庭內部嬌生慣養的環境,把兒子慣成脫繮的野馬,一而再再而三地闖禍,直到闖出難以收拾的大禍。

  家庭是子女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溺愛出嬌女,嬌慣出逆子,這是基本常識。夢鴿一開始就犯了溺愛嬌慣之錯,現在既不在錯誤的道路上收腳,還不在法院審判時收聲,足見她迄今還生活在夢里。這種永不清醒的夢,難保不會變為噩夢。

  在夢鴿看來,上海4個“非常優秀”的法官都失足了,孩子經不起誘惑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娛樂圈也有人鬧出吸毒、艶照等等緋聞醜聞,夢鴿自己有沒有?如果沒有,就說明並非每個演員都經不起誘惑。那麼,經得起誘惑的原因又在哪裡?看來夢鴿需要多動腦子,而不是只會動喉嚨。

  從母親的角度和言論自由的角度看,夢鴿有發表意見的權力,但我們還應看到,這樁涉嫌輪奸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這意味著經常發表顯然缺乏證據、有悖常識的意見,就涉嫌干擾司法了。對這個道理如果不太明白,夢鴿可以這麼想,在平時,周圍的人可以對自己說話,向自己發聲,但當自己在舞台上演唱時,為什麼觀眾就不能繼續對自己說話發聲?

  與夢鴿斷定上海4個嫖娼法官曾經是“優秀法官”一樣,我們也不妨斷定夢鴿是個優秀歌唱演員,在舞台上,她的聲音一定很美妙,可是唱高調的演員如果在生活中還在高調,就有變成噪音的危險。

  看來,夢鴿是時候去學會該在什麼時候發聲,該在什麼時候收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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